根据《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制定了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收费标准,并已报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本收费标准适用于2017年秋季入学的研究生(含硕士和博士等)。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四年):电子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及所属二级学科的研究生每年9000元,其他所有专业每年10000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海洋科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三个一级学科及所属二级学科的研究生每年7000元,其他所有专业每年8000元。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17 年全日制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免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学费2.3万元(分两次缴费,每次1.15万),其他非全日制学费标准将在10月10前正式报名前公布。请有意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与10月10日前到此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