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程学院2017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9.21 13:25

  南昌工程学院2017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昌工程学院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普通高校。前身为创建于 1958 年的江西水利电力学院,2004 年更名为南昌工程学院。2008 年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签署协议实现省部共建, 2011 年 10 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
  学校拥有瑶湖和彭家桥两个校区,占地面积 2046.9 亩,校舍建筑面积 60 万平方米,拥有各类先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1.48 亿元,馆藏纸质图书 120 万册,电子图书 148 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 1200 余人,其中专任教师 961 人,硕士生导师 150 人,其中校内导师 68 人,校外导师 82 人。拥有国家跨世纪一、二层次人才 1 人,国家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 1 人,全国优秀教师 1 人,享受国务院及省级政府特殊津贴 6 人,省“赣鄱英才 555 人才工程”人选 6 人,省高校学科带头人 12 人,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17 人,省青年科学家培养对象 3 人,省二级教授 7 人,特聘两院院士 6 人。拥有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学科 6 个,国家大学科技园 1 个,省级重点科研平台 8 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1 个。
  学校现有水利工程和动力工程两个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领域,开设本科专业51 个,为武警、海军、二炮等部队定向培养士官生。现有在校硕士研究生 150 余人,本专科生 18000 余人,士官生 490 余人。
  学校聚焦协同创新,大力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推进产学研深度合作,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充分利用江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江西省行业企业与高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站、国家大学科技园研究生创新创业园、江西省水文水资源与水环境重点实验室等校内外教学科研平台,将研究生培养直接引领到行业产业最前沿,大力激发研究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职业胜任能力,硕士研究生就业率在全省高校中名列前茅,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利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招生专业和人数
  水利工程领域(专业代码为:085214)拟招收 72 人,下设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工程、岩土工程四个方向。
  动力工程领域(专业代码为:085206)拟招收 48 人,下设水电动力工程、水力机械及其自动化装置设计与制造、水电站综合自动化三个方向。
  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后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核定计划为准。
  二、学制
  学制 2.5 年,实行弹性学制,最长不超过 4 年。研究生按规定完成培养计划后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相关条件。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请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现场确认,并缴纳报考费和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上所定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参考书及相关情况见附件。
  3、复试由学校组织,复试方案另行通知,并请关注我校研招网发布的信息。
  复试科目、参考书见附件;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具体加试方案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七、录取
  录取根据 2017 年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八、收费及资助政策
  1、收费标准:学费每生每年 6000 元。
  2、资助政策:
  (1)南昌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 12000 元(一志愿报考并被我校录取的“985”、“211”、南昌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二等奖学金 8000 元(一志愿报考并被我校录取的非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被调剂录取的“985”、“211”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三等奖学金 4000 元(凡被我校录取,但未获得一、二等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均可获得三等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获奖比例为 100%。
  (2)南昌工程学院学费专项奖学金:每生 15000 元(2.5 学年),奖励比例100%,可用于冲抵全部学费,于每学年开学时逐次发放。
  (3)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 20000 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4)江西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 10000 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5)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江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 8000 元,资助比例为 40%;南昌工程学院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 4000 元,资助比例为 60%。
  (6)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 6000 元,资助比例为 100%。
  (7)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金额 10000-20000 元。
  (8)学校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
  (9)国家助学贷款:本人申请,学校协助办理。
  九、其它事宜
  1、我校研招办有招生简章备索。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专业所在学院老师联系。
  2、本简章由南昌工程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发布的《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矛盾,则以《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 289 号(瑶湖校区)
  邮编:330099
  网址:www.nit.edu.cn(学校主页);yjs.nit.edu.cn(研究生教育)
  研究生处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791-88189399、15879125925
  传真:0791-88189399
  邮箱:yjs@nit.edu.cn
  水利工程领域联系人:吴老师(13698097169)、刘老师(13407916326)
  动力工程领域联系人:谢老师(18720051609)、包老师(18172816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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