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2017年推免生选拔与接收等工作的通知
2016.09.21 11:50

  关于做好安徽工业大学2017年推免生选拔与接收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以及学校《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办 [2016]31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做好学校推免生选拔与接收工作,进一步发挥推免生等优质生源选拔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优化、调整,提高推免生质量,现将我校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拔与接收以及招生宣传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选拔工作
  (一)组织和制度建设工作(9月8日前)
  1、学校成立由林钟高副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部)、工程实践与创新教育中心、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团委和纪委(监察处)主要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为成员的“2017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工作。
  2、各学院成立由5或7人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教师代表、相关行政工作人员(含分管教学、学生工作和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毕业班辅导员)等参加。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在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生面试选拔工作实施操作办法和流程,并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学院推免生的遴选工作。9月8日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及本学院推免生面试选拔工作实施操作办法和流程,并同时报学校领导小组备案。
  3、各学院分专业或按一级学科成立候选人面试工作小组(硕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5人),负责推免生候选人的面试工作。
  (二)学院组织学生申请与选拔及公示工作(9月9日-14日前)
  1、组织2017届本科毕业生申请阶段;
  2、推荐候选人选拔阶段;
  按学校《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办 [2016]31号)具体要求(推荐候选人遴选条件和创新特长奖励加分)按照学校初步下达至学院推免生名额的1.2-3.0倍确定推荐候选人数。
  3、推荐候选人面试考核阶段;
  4、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定推免生阶段(按学校正式下达指标)并在学院网页上公示(9月14日下午5点前),同时将名单和材料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三)学校审定公示并上传推免生信息
  1、研究生院将经学院遴选选拔上报的拟定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9月14日下午5点);
  2、研究生院将经学院遴选选拔上报的并通过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拟定推免生名在学校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9月14日-23日);
  3、9月23-24日前研究生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学校按国家下达的指标遴选出的推免生信息上传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4、9月25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报功能关闭。
  二、推免生接收工作
  2017年我校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点除MBA(工商管理)、MPA(公共管理)和项目管理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生(各学科专业最多接收名额不超过本学科专业招生人数的50%),详见《安徽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操作安排见附件《2017年我校推免工作进度安排表》和《安徽工业大学2017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三、推免工作期间学校申诉电话
  公示期内有疑义,学生可向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电话:0555-2311612(研究生院)、2311499(纪委、监察处);电子邮箱:yjsb@ahut.edu.cn;jwbgs@ahut.edu.cn(纪委、监察处)。
  另外,请各学院和学科点立足本校面向全国相应高校进一步扎实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
  附件:2017年我校推免工作进度安排表
  研究生院
  
  2017年我校推免工作进度安排表





阶段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遴选阶段

9月7日下午

布置学校推免生工作


9月8日

学院网页公布学校遴选办法以及学院的具体实施操作办法和流程、接收章程、推免专业目录,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9月9-14日

学院组织遴选工作,建议各专业按120%-300%比例进行面试,确定遴选名单(名额按学校正式下达的指标)

确定的名单中若需有替补名单请注明替补

9月14日下午5点前

学院网页公示遴选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替补名单一并公示,公示期10日

9月14日下午5点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9月14日校领导小组审定后

研究生院公示推免遴选名单

公示期10日

9月23-24日

研招办上传推免遴选名单至推免服务系统,并报省考试院备案


9月25日

推免生名单上报功能关闭


接收阶段

9月28日-30日

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网上支付、填报志愿


9月30日

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给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建议3小时内)接收学院发出的复试通知


10月11-12日

学校组织报考我校推免生复试,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给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建议3小时内)接收学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


10月13日

学院公示接收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同时报研究生院


10月13-14日

学院推免生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


10月15日

校园网主页、研究生院网页公示接收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10月25日

推免生注册、网上支付、报考、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关闭


录取信息备案公开阶段

11月1日-3日

推免生拟录取库上报推免服务系统,并报省考试院备案


11月7日

推免生拟录取库上报功能关闭


11月20日

推免生录取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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