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大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哲学系2017推免生方案
2016.09.21 10:56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 8号)精神,在《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推免生接收方案》基础上,结合我系具体情况,制定我系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我系成立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做到组织健全,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科学合理设计复试工作程序和办法,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操作,使复试工作过程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

  三、推免生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已经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有突出的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四)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德良好,学风端正,遵纪守法。

  (五)拟录取考生因故无法按时毕业或无法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或在毕业前受到处分者,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面试名单确定

  (一)有意报考我校研究生的推免生在9月22日前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账号进行预报名(系统网址: http://www.yjszs.ecnu.edu.cn/main/index.asp)我校预报名系统仅仅提供我校各专业了解报考考生情况的平台,在我校预报系统中报名的考生还必须于9月28日到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我系招生专业请参见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jszs.ecnu.edu.cn)招生专业目录,我系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一般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的70%,具体人数以生源质量为基础,由哲学系确定各个专业拟录取人数。

  (二)我系审核报考者的材料并根据我系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定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通过邮件或电话的形式给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发出面试通知。

  (三)申请者在收到我系面试通知后,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至我系参加专业复试,逾期未确认或者未来我校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四)前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该提交一份书面申请报告(可以在系统中打印),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及学习经历,大学前三年的成绩单(需要教务处盖章),申请理由等,并附上能证明本人综合能力的材料比如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类似的材料。考虑到届时时间很紧,建议有志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先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中预报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材料。推免生报考我校研究生预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www.yjszs.ecnu.edu.cn/main/index.asp。

  五、面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专业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总成绩为100分。专业综合素质考核采取口试形式,由面试组统一安排,满分70分;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察申请者听力、口语和翻译等能力,由面试组统一命题,满分30分。

  申请者面试的顺序以抽签的形式进行。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

  面试总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面试合格,低于60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底排序依次录取(复试结束后我系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排序)。并由我系招生工作人员于9月28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办理确认手续,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确认手续必须包括以下流程:考生报名在中国研招网申请→我校发出复试通知短信→考生回复确认→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考生回复确认录取后就不能更改了。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或者未在我校招生院系规定时间回复确认,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我校将依次录取后面的考生并办理网上录取确认手续。

  七、面试时间

  我系复试工作时间为9月27日,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视具体情况在10月15日之前组织第二轮面试

  院系联系方式: 021-54342330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

  2017年9月19日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