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17推免生接收录取办法
2016.09.15 10:16

  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录取办法

  为更好地选拔成绩优异、创新意识强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录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接收条件

  (一)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突出,创新意识较强;

  (三)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二、接收程序与复试录取

  (一)申请者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写个人信息,并填报我校有关专业志愿。

  (二)学院对申请者的综合条件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申请的24小时内向审核通过者发放“复试通知”。

  (三)申请者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应予以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至我校参加专业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试采用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五)各学院根据申请者的复试成绩、学科背景等综合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的24小时内须予以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录取“接受我校录取通知者”。

  三、其他

  (一)学校为推荐免试研究生提供新生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励措施,相关政策可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二)获得推免资格的本校学生和外校夏令营学员若报考我校,复试成绩分别以推免选拔综合成绩和夏令营考核成绩为准,不再单独组织复试。

  (三)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更多研究生招生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微信号:ecus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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