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免生。此外,我校录取的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表现优秀者,可申请硕博连读。
二、 奖励与资助政策
1.凡关系调入天津大学并被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推荐免试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在每年6000元基本助学金基础上,额外获得助研经费至少2400元。表现优秀者可获得数额不等的学业奖学金,就读期间还有机会获得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被录取的直博生入学后在每年18000元基本助学金基础上,额外至少获得助研经费6000元,以及数额不等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表现优秀者有机会获得30000元的博士生国家奖学金等。
2.对来自教育部批准的设有研究生院院校、“985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含天津大学本校学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1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来自“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元。注:上述综合成绩排名依照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
3.对于来自外省市院校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给予500元差旅补助。
三、 复试安排(含时间、需提交材料)
| 事项 | 时间安排 | 负责人 | 复试主要内容及形式 | 需提交材料 |
| 填报推免系统 | 9月20日左右 | 考生 |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外语、实验实践能力等。 复试均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 通过初审并被允许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天津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填报完成后生成打印); 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级单位公章(红章原件)。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给复试秘书,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另,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以备查验: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 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相关证明。 |
| 面试资格初审 | 第一批:7月10日左右 第二批:8月10日左右 第三批:9月20日左右 | 环境学院 | ||
| 综合考核面试 | 第一批:7月中旬 第二批:8月底 第三批:9月20日左右 | 环境学院 | ||
| 发放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成绩合格单 | 面试完成 后 | 环境学院 |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事项 | 时间安排 | 复试主要内容及形式 | 需提交材料(其中证件、证书类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
| 填报直博系统报名网址:http://121.193.130.78/bszs/front | 9月20日前 |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 1.《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编辑,手工签署本人姓名。 2. 《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填写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识和对将来课题研究的看法等。 3.《专家推荐书》2 份; 从报名系统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按照要求请两位教授或相应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请手工签署姓名和加盖公章。 4.《本科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加盖培养单位教务部门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7.教务处开具的应届本科生证明。 请各位考生将上述材料准备完毕后,用 A4 纸规格,按上述顺序沿左侧装订好,复试现场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 注: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 “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网报时只选择有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但无需填写证书编号。 |
| 面试资格初审 | 9月20日 | ||
| 综合考核面试 | 9月26日前 |
一、 接收工作安排
1.通过环境学院的综合面试考核,并被我校接收的考生,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期间(2016年9月28日-9月30日),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2.我院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3. 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需在我校研招网(http://yzb.tj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 招生专业目录
境学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及名称 | 招生类别 |
| 1 | 083001 | 环境科学 | 硕士、博士 |
| 2 | 083002 | 环境工程 | |
| 3 | 081404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
| 4 | 081403 | 市政工程 | |
| 5 | 080702 | 热能工程 | |
| 6 | 071007 | 遗传学 | |
| 7 | 0830J2 | 环境能源工程 | |
| 8 | 0830Z1 | 环境信息与规划管理 | |
| 9 | 0830Z2 | 环境生态学 | |
| 10 | 0830Z3 | 海洋环境科学与技术 | |
| 11 | 085229 |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01、环境污染治理方向、02、环境管理与规划方向) | 硕士 |
| 12 | 085213 |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01、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方向;02、市政工程方向) |
一、 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2.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注: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安排参照学校整体政策及安排,若有变动以学校文件及各学科实际通知为准。
报考咨询:如报考过程中有疑问请咨询 022-27892622,
邮箱:shilimei@tju.edu.cn。
通讯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43-B502,邮编300354。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