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重要原理,它涉及了四个重要概念:实践与认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真理与谬误(认识)、成功与失败(实践)希望考生能够认真的去理解体会。
1.实践与认识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可不只是讲认识,认识的来龙去脉以及如何发展、如何创新,都一定是以实践为立足点。所以实现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本质规定。
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发展动力、真理性的检验标准、目的。换而言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认识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正确的认识指导实践,会使实践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错误的认识指导实践则会对实践产生消极甚至是破坏作用。
实践对决定认识的产生和发展,并检验认识的真理性,这就要求我们要树立实践第一的观念,力争实现认识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是对事物外部现象的直接认识,理性认识是对事物内部本质的间接认识。二者是统一的认识过程的两个阶段,它们的联系主要体现以下两方面: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依存。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互相交织、互相渗透:A.感性中渗透着理性的因素。人们获得感性认识时,总是以原有的知识为背景。同样接触客观事物,理论准备不同,感受可能大不一样。b.理性中也渗透着感性因素。理性认识不仅以感性认识为基础,而且要通过感性的认识来说明。感性认识丰富的人与经验贫乏的人相比,对事物理解的深度是不一样的。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二者统一的基础是实践。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勇于实践,深入调查,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二是必须经过理性思考的作用,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工制作,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才能将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3.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同一客观真理的两重属性。就其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而言,它是绝对真理;就其是对客观事物的近似正确认识而言,它是相对真理。
二者相互联接、相互包含。一方面,相对之中有绝对,任何相对真理都包含有绝对真理的颗粒;另一方面,绝对之中有相对,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又是辩证转化的。真理是由相对走向绝对的无止境的过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过程的一个环节。
真理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是由人的认识能力的至上性(亦即无限性)和非至上性(亦即有限性)决定的。
特别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并不是两种真理,真理具有一元性。同时,相对真理并不是指真理中包含着错误的东西,而是指真理有不断发展的空间。
4.真理与谬误(认识)、成功与失败(实践)
真理和谬误是相伴而生的,人类在探索真理的过程中,难免发生谬误。
由于真理和谬误决定于认识的内容是否如实地反映了客观事物,因此真理和谬误是性质不同的两种认识,它们是对立的。
但是,真理和谬误是统一的,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转化:①真理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没有真理,也无所谓谬误,没有谬误也无所谓真理;②真理中包含着某种以后会暴露出来的错误的方面或因素,谬误中也隐藏着以后会显露出来的真理的成分或萌芽;③在一定条件下,真理和谬误可以相互转化。真理和谬误在一定范围内的对立是绝对的,但超出一定范围,它们就会互相转化。
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我们要善于坚持和发展真理,敢于和善于同谬误作斗争。在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正确的认识往往会导致成功的实践,而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人们的实践活动也会达不到自身所期待的结果,导致失败。只要人们认真分析失败的原因,化不利条件为有利因素,就能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变失败为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