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硕士(美术)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
(*注:本方案适用于在上海大学美术学院招生和培养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创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艺术人才。具体要求为:
1.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基础、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高水平的艺术创作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
3.能够熟练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有关的专业资料、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对外交流。
二、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实行导师负责制,结合专业导师组集体培养和聘请高水平艺术家配合指导。培养过程中突出专业特点,以创作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本专业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学习方式采用全脱产。
三、主要研究方向
1.中国画
2.油画
3.雕塑
4.版画
四、课程设置
美术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设置分为共同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共同课重于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审美视野,增强理解作品的能力。专业必修课重于提高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加深和拓展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艺术修养以及在作品创意表达和风格呈现方面的综合能力。选修课分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时间安排选修课程,可跨专业,也可选修上海大学本科1-2门人文课程,成绩和学分认可,主要在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分要求:获得学位要求所修学分不少于51学分。具体如下:
1.必修课程不少于30学分;
2.选修课程不少于12学分;
3.必修环节1学分;
创作作品选题与工作计划:要求在查阅一定数量资料的基础上,写出不少于3000字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创作工作计划与作品选题报告(内容提要:作品选题目的、意义、综述、调研情况、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表现方式、预期结果、对策、条件和困难等)。考核成绩含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两部分。创作选题必须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完成。
4.实践环节8学分。
专业实践环节和参加国内外学术或创作交流(其中至少参加一次全国性学术交流和论坛,或参加一次省部级以上展览)。以中期考核作品汇报展览、毕业作品展览和学术研讨卡记录30次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记分。
类 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备注 | |
学位课 | 政治 理论课 | 001000724 |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 30 | 2 | 1 | 必修 |
第一 外国语 | 13Z247001 | 专业英语 | 40 | 2 | 2 | ||
共同课 | 13Z247002 | 造型艺术原理 | 40 | 4 | 1 | ||
13Z247003 | 中西方绘画史 | 40 | 4 | 2 | |||
专业学位课 | 13Z247004 | 专业基础 | 80 | 8 | 1,2 | 必修2门 | |
13Z247005 | 专业创作 | 120 | 10 | 3,4 | |||
非学位课 | 选修课 | 13Z248001 | 材料研究 | 40 | 4 | 3 | 选修不少于 3门 |
13Z248002 | 中国书画论 | 40 | 4 | 3 | |||
13Z248003 | 架上艺术研究 | 40 | 4 | 4 | |||
13Z248004 | 艺术批评 | 40 | 4 | 4 | |||
13Z248005 | 当代艺术研究 | 40 | 4 | 5 | |||
13Z248006 | 书法篆刻创作 | 40 | 4 | 6 | |||
必修 环节 | 13Z248011 | 创作作品选题与工作计划 | 1 | 必修 | |||
实践 环节 | 13Z008001 | 参加学术报告和专业研讨 | 2 | 必修 | |||
13Z008002 | 中期作品汇报展览 | 3 | 5 | ||||
13Z008003 | 毕业作品汇报展览 | 3 | 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