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考研专业介绍:会计学
2016.07.02 17:00

  (一级学科: 工商管理 )

  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一、培养目标与学习年限

  培养具有良好的经济管理理论基础和系统、扎实的会计学及财务学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管理学与会计学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会计研究与会计工作实践能力,能够熟练地运用外语和一定的现代经济管理与会计分析方法以及计算机应用技术,具有创新精神与协调能力,毕业后能够从事会计学、管理学等相关领域的研究与教学工作和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从事会计、财务与管理实际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

  硕士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3年。按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答辩通过的硕士生可以在2年或2年半完成学业。

  二、专业研究方向

序号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内容研究生导师
1企业财务会计企业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吴沁红

副教授

2企业财务管理企业筹资管理、投资管理、经营资金管理以及资金收益分配管理等。申嫦娥

副教授

3会计信息化会计信息化理论体系,会计信息化的实施,会计信息系统的应用、控制和审计等。吴沁红

副教授

4非营利组织财务与会计学校会计准则,教育财务管理袁连生教授

(博导)

5成本与管理会计价值链与成本核算,绩效评价与管理,战略管理与战略管理会计李欲晓

副教授

  三、培养方式与考核方式

  培养方式采用系统理论学习、案例分析、专题与项目研究,以及到会计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参加实习的方式。

  学位课程学习在前三学期完成,中期考核应在第三学期末完成,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撰写论文阶段,撰写论文时间不少于一年。

  本科为非会计学专业毕业的学生,须在导师指导下,补修会计学专业的本科基础课程。补修课程包括: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学生必须修完和通过补修课程,并提交补修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进入硕士论文写作阶段。补修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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