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硕士专业介绍:经济法学
2016.07.02 14:01

  

  经济法学 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

  一、专业简介

  2000年,经国务院学位办审核批准,我校获得了经济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并于2001年开始正式招生。主要研究经济法原理与方法、宏观调控法、市场管理法、社会保障法、公司证券法、涉外经济法、合同法、环境保护法等问题。研究西部开发经济法律制度的理论与实践、西部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为本专业特色。

  二、培养目标

  政治目标: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专业学习要求:掌握坚实的经济法学基础原理和应用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经济法学领域的科学研究能力;具有组织、参与立法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司法实务的能力;具有进行经济法学科教学的能力;对相关领域内的实际工作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能够运用经济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就业目标:为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培养教学科研人员,为各级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培养司法工作人员。

  三、授予学位:法学硕士

  四、研究方向

  1. 经济法原理与方法 2. 公司法与证券法研究

  3. 涉外经济法研究 4. 合同法研究

  五、学制与学分

  标准学制为三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应至少修满36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5学分(公共必修课7学分、学位核心课程不少于1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实践调查1学分。

  六、培养方式

  采取导师指导与专业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系统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讨论相结合,校内学习与校外实践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培养方式。

  七、论文撰写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以中央民族大学为作者单位,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一般为3-5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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