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导师王利民:大连海事大学
| 姓 名 | 王利民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59-07 |
| 所在院校 | 大连海事大学 | 所在院系 | 民商法学 |
| 职称 | 教授 | 招生专业 | 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 |
| 研究领域 | 外国民商法学和国际私法学 |
| 联系方式 | E-mail | 电 话 | 邮 编 | 0 |
| 地 址 |
王利民,男,1959年7月生,1986年7月研究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包括外国民商法学和国际私法学,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民法学和外国民商法学。讲授民法总论、罗马法学(研究生)、民法学、外国民商法学、合同法学(本科生)等课程。 在培研究生14人。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辽宁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辽宁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大连市法学会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辽宁海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利民,男,1959年7月生,1986年7月研究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包括外国民商法学和国际私法学,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民法学和外国民商法学。讲授民法总论、罗马法学(研究生)、民法学、外国民商法学、合同法学(本科生)等课程。 在培研究生14人。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辽宁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辽宁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大连市法学会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辽宁海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
有二十余项科研成果获得省市级各类奖励。 有二十余项科研成果获得省市级各类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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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民法本论》(专著)、《物权本论》(专著)、《民法学》(独立主编)、《知识产权法学》(独立主编)、《知识产权法教程》(独立主编)、《民法原理》(主编)等著作十余部;公开发表《论和谐社会的私法构建》、《我国公有权制度的物权法构建》、《我国用益物权体系基本概念研究》、《论私法与法治社会》、《论私法与市民社会》、《我国物权变动的立法选择》、《中国民法典制定的历史继承性分析》、《论外国人私法地位承认的必然性》、《论外国人的私法地位与国际私法》、《物权行为理论评析》等论文60余篇。 出版《民法本论》(专著)、《物权本论》(专著)、《民法学》(独立主编)、《知识产权法学》(独立主编)、《知识产权法教程》(独立主编)、《民法原理》(主编)等著作十余部;公开发表《论和谐社会的私法构建》、《我国公有权制度的物权法构建》、《我国用益物权体系基本概念研究》、《论私法与法治社会》、《论私法与市民社会》、《我国物权变动的立法选择》、《中国民法典制定的历史继承性分析》、《论外国人私法地位承认的必然性》、《论外国人的私法地位与国际私法》、《物权行为理论评析》等论文60余篇。 |
| 先后完成“辽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振兴的法律保障体系研究”、“企业治理结构法律问题研究”等科研项目。 先后完成“辽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振兴的法律保障体系研究”、“企业治理结构法律问题研究”等科研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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