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 名 | 沈四宝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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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院校 | 大连海事大学 | 所在院系 | 国际法学 | |
| 职称 | 教授 | 招生专业 | 国际法学 | |
| 研究领域 | 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经济贸易争议解决、房地产业务等法律问题 |
| 联系方式 | 电 话 | 邮 编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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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 个人简介 |
| 沈四宝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组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副主任,同时兼任中国商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员、中央高级干部讲师团成员和中央法制讲座主讲人。 沈四宝教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并获得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至2000年作为高级访问学者赴美讲学和从事研究工作,于1981年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深造,兼备深厚的中西方法学理论基础,尤其在国际商法领域有着精深造诣。 作为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法律专家,沈四宝教授对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经济贸易争议解决、房地产业务等法律问题均有深入的研究,曾应邀参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有关法律、《外贸法》、《公司法》和《仲裁法》等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沈四宝教授现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资深仲裁员,同时兼任国内外多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如北京、上海、深圳仲裁委员会,伦敦仲裁院(GAFTA)和巴黎仲裁院仲裁员,以及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ICSID)调解员,在仲裁领域兼备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沈四宝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组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副主任,同时兼任中国商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员、中央高级干部讲师团成员和中央法制讲座主讲人。 沈四宝教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并获得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至2000年作为高级访问学者赴美讲学和从事研究工作,于1981年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深造,兼备深厚的中西方法学理论基础,尤其在国际商法领域有着精深造诣。 作为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法律专家,沈四宝教授对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经济贸易争议解决、房地产业务等法律问题均有深入的研究,曾应邀参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有关法律、《外贸法》、《公司法》和《仲裁法》等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沈四宝教授现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资深仲裁员,同时兼任国内外多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如北京、上海、深圳仲裁委员会,伦敦仲裁院(GAFTA)和巴黎仲裁院仲裁员,以及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ICSID)调解员,在仲裁领域兼备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
| 著作及论文 |
| 自1983年以来,沈四宝教授多次应邀在美国、加拿大、英国、日本、韩国、欧盟、澳大利亚、台湾和香港等地参加各种法律学术活动。他的主要著作包括《美国标准公司法》、《西方国家公司法概论》、《国际投资法》、《股份制企业的组建和运作》、《国际商法》、《中国涉外经济法》以及在国内外杂志上发表的六十多篇中英文专业论文等。 自1983年以来,沈四宝教授多次应邀在美国、加拿大、英国、日本、韩国、欧盟、澳大利亚、台湾和香港等地参加各种法律学术活动。他的主要著作包括《美国标准公司法》、《西方国家公司法概论》、《国际投资法》、《股份制企业的组建和运作》、《国际商法》、《中国涉外经济法》以及在国内外杂志上发表的六十多篇中英文专业论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