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导师龚廷泰:南京师范大学
2016.04.30 11:26
姓  名 龚廷泰 性  别 出生年月 1948-01
所在院校 南京师范大学 所在院系 法学院
职称 教授 招生专业 法学理论
研究领域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与法哲学
联系方式 E-mail 电 话 邮 编 0
地 址
个人简介
  龚廷泰(1948―― ),男,江苏南京人,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1月毕业于南京师范学院政教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并留校任教,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法学会副会长等职。历任南京师范大学马列部哲学教研室副主任、马列部副主任、科技处副处长,经济法政学院副院长、院长。 在教学方面,现承担《西方法律思想史》、《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西方法学思潮》、《马克思主义法学经典著作选读》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课程的教学与研究;先后在“法学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硕、博点担任硕士生、博士生导师;现为“法学理论”硕士点带头人,以及“法学理论”博士点法哲学方面学术带头人之一。  龚廷泰(1948―― ),男,江苏南京人,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1月毕业于南京师范学院政教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并留校任教,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法学会副会长等职。历任南京师范大学马列部哲学教研室副主任、马列部副主任、科技处副处长,经济法政学院副院长、院长。 在教学方面,现承担《西方法律思想史》、《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西方法学思潮》、《马克思主义法学经典著作选读》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课程的教学与研究;先后在“法学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硕、博点担任硕士生、博士生导师;现为“法学理论”硕士点带头人,以及“法学理论”博士点法哲学方面学术带头人之一。
获得奖项
  先后获得南京师范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1999年获江苏省普通高校优秀“园丁奖”银奖,2001年获江苏省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04年获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社会研究方法导论》于1997年获江苏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列宁法律思想研究》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研究列宁法律思想的个人学术专著,于2001年获江苏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002年获国务院特殊津...  先后获得南京师范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1999年获江苏省普通高校优秀“园丁奖”银奖,2001年获江苏省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04年获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社会研究方法导论》于1997年获江苏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列宁法律思想研究》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研究列宁法律思想的个人学术专著,于2001年获江苏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002年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004年被评为江苏省“全省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
著作及论文
  主要论著有:《列宁法律思想研究》、《从马克思到德里达》、《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社会研究方法导论》等著作22部(含合著),在《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江海学刊》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  主要论著有:《列宁法律思想研究》、《从马克思到德里达》、《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社会研究方法导论》等著作22部(含合著),在《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江海学刊》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
承担项目
  主要研究方向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与法哲学,先后承担并完成江苏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八五”、“九五”规划研究项目,目前正在承担国家社会基金项目和江苏省政府“十五”规划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共3项。承担并完成了全国教育科学“八五”规划项目、国家教育部教改项目多项。  主要研究方向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与法哲学,先后承担并完成江苏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八五”、“九五”规划研究项目,目前正在承担国家社会基金项目和江苏省政府“十五”规划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共3项。承担并完成了全国教育科学“八五”规划项目、国家教育部教改项目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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