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导师李浩:南京师范大学
2016.04.30 10:52
姓  名 李浩 性  别 出生年月 1951-11
所在院校 南京师范大学 所在院系 法学院
职称 教授 招生专业 诉讼法学
研究领域 民事诉讼法、民事证据法
联系方式 E-mail 电 话 邮 编 0
地 址
个人简介
  李浩(1951.11-),江苏吴江人,中共党员。198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教授,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 2004年4月,李浩教授入选我国第一部专门收录法学家的大型图书《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入选该书的200余位法学家是从全国具有正高职称的近3000名从事法学研究的学者中经过多轮筛选确定的)。现为法学院副院长。  李浩(1951.11-),江苏吴江人,中共党员。198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教授,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 2004年4月,李浩教授入选我国第一部专门收录法学家的大型图书《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入选该书的200余位法学家是从全国具有正高职称的近3000名从事法学研究的学者中经过多轮筛选确定的)。现为法学院副院长。
获得奖项
  《民事证据立法与民事证据制度的选择》一文获2002年度司法部优秀教材与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民事诉讼法原理》一书获2002年度司法部优秀教材与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排名第二)。《民事审判中的调审分离》一文获全国党校系统第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一文获全国党校系统第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民事再审程序改造论》一文获安徽省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其著作“民事举证责任研究”...  《民事证据立法与民事证据制度的选择》一文获2002年度司法部优秀教材与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民事诉讼法原理》一书获2002年度司法部优秀教材与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排名第二)。《民事审判中的调审分离》一文获全国党校系统第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一文获全国党校系统第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民事再审程序改造论》一文获安徽省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其著作“民事举证责任研究”,论文《民事审判中的调审分离》在全国理论和实务界产生广泛学术影响。
著作及论文
  著有《举证责任研究》;合著《中国民事诉讼法的理论与实际》、《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专论》、《司法的现代化与民事诉讼制度的构建》等著作;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参加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民事诉讼法》教材编写,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指定用书《诉讼法与律师制度》的编写。目前,正主持哲学社会科学国家“十五”规划“民事证据法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事证据立法”的研究,司法部科研项目“民事执行法原理与执行制度比较研究”。  著有《举证责任研究》;合著《中国民事诉讼法的理论与实际》、《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专论》、《司法的现代化与民事诉讼制度的构建》等著作;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参加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民事诉讼法》教材编写,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指定用书《诉讼法与律师制度》的编写。目前,正主持哲学社会科学国家“十五”规划“民事证据法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事证据立法”的研究,司法部科研项目“民事执行法原理与执行制度比较研究”。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