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导师齐延平:山东大学
| 姓 名 | 齐延平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 所在院校 | 山东大学 | 所在院系 | 法学院 |
| 职称 | 教授 | 招生专业 | |
| 研究领域 | 法哲学 宪法学 人权法学 |
| 联系方式 | E-mail | 电 话 | 邮 编 | 250100 |
| 地 址 | 山东省济南市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法学院 |
齐延平,男,1968年生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学位委员会主席、校学术(学位)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法理学会秘书长,国际法哲学―社会科学协会(IVR)中国分会秘书长,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7年就读于山东大学法律系,1991年毕业留校工作,先后于2000年1月至6月、2003年6月至2004年6月赴美国巴尔的摩大学和英国牛津大学做访问学者和高级访问学者。曾担任过院团委书记、法学研究所副所长、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副院长等工作。1999年破格进升副教授,2002年破格进升教授,2006年6月被聘为博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和教学领域为法理学、宪法学、人权法学。近几年尤侧重于以人权的制度化研究为侧重点,着力探求现代政治文明、宪政文明的基本内涵及人权的价值;探讨人权保障制度在不同文化背景下起源、变迁与发展的共同规律及差异性;探讨人权保障的原则、人权制度的配置技术、人权制度运行的保障条件以及国际人权标准在中国的实施等课题。 齐延平,男,1968年生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学位委员会主席、校学术(学位)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法理学会秘书长,国际法哲学―社会科学协会(IVR)中国分会秘书长,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7年就读于山东大学法律系,1991年毕业留校工作,先后于2000年1月至6月、2003年6月至2004年6月赴美国巴尔的摩大学和英国牛津大学做访问学者和高级访问学者。曾担任过院团委书记、法学研究所副所长、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副院长等工作。1999年破格进升副教授,2002年破格进升教授,2006年6月被聘为博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和教学领域为法理学、宪法学、人权法学。近几年尤侧重于以人权的制度化研究为侧重点,着力探求现代政治文明、宪政文明的基本内涵及人权的价值;探讨人权保障制度在不同文化背景下起源、变迁与发展的共同规律及差异性;探讨人权保障的原则、人权制度的配置技术、人权制度运行的保障条件以及国际人权标准在中国的实施等课题。 |
曾获得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曾获得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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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自由大宪章研究》、《人权与法治》等专著;在《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中国法学》、《文史哲》、《政法论坛》等期刊上发表学术文章数十篇,多篇文章被《新华文摘》及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心摘编、转载 著有《自由大宪章研究》、《人权与法治》等专著;在《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中国法学》、《文史哲》、《政法论坛》等期刊上发表学术文章数十篇,多篇文章被《新华文摘》及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心摘编、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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