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导师李洪武:山东大学
| 姓 名 | 李洪武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62-09 |
| 所在院校 | 山东大学 | 所在院系 | 法学院 |
| 职称 | 副教授 | 招生专业 | |
| 研究领域 | 经济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 |
| 联系方式 | E-mail | 电 话 | 邮 编 | 250100 |
| 地 址 | 山东省济南市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法学院 |
李洪武:男,1962年9月6日生,汉族,山东寿光人,副教授,律师。1984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2000年6月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1984年7月在山东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担任《经济法学》、《经济合同法》、《债权法》、《合同法》、《物权法》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研究领域重点是经济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现担任山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分会副会长,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委员。 李洪武:男,1962年9月6日生,汉族,山东寿光人,副教授,律师。1984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2000年6月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1984年7月在山东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担任《经济法学》、《经济合同法》、《债权法》、《合同法》、《物权法》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研究领域重点是经济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现担任山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分会副会长,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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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后主编、参编著作、教材二十余部,发表论文多篇。 先后主编、参编著作、教材二十余部,发表论文多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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