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导师曲相霏:山东大学
| 姓 名 | 曲相霏 | 性 别 | 女 | 出生年月 |
| 所在院校 | 山东大学 | 所在院系 | 法学院 |
| 职称 | 副教授 | 招生专业 | |
| 研究领域 | 法理学、人权与法治 |
| 联系方式 | E-mail | 电 话 | 邮 编 | 250100 |
| 地 址 | 山东省济南市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法学院 |
曲相霏,女,汉族,山东荣成人,法学博士。 1991年入山东大学法学院,1995年获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获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获理论法学博士学位。自1998年任教于山东大学法学院,2004年晋升为副教授。2007年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主要研究兴趣为人权理论, 开设人权原理、国际人权法与法理学等课程,发表有代表性的人权学术论文数篇。 曲相霏,女,汉族,山东荣成人,法学博士。 1991年入山东大学法学院,1995年获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获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获理论法学博士学位。自1998年任教于山东大学法学院,2004年晋升为副教授。2007年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主要研究兴趣为人权理论, 开设人权原理、国际人权法与法理学等课程,发表有代表性的人权学术论文数篇。 |
| 主要研究成果: 人权主体界说,《中国法学》,2001年第2期。 法律解释(笔谈),《法学研究》,2001年第2期。 法学教育改革的有益尝试----借鉴诊所式法学教育模式,《山东大学学报》,2001第6期。 论人权的主体,《人权研究》,2001年卷。 受教育权初探,《政法论坛》,2002年第3期。 On the Subjects of Human Rights,《中国法学》(英文版),2002年卷。 析受教育权平等,《山东大学学报》,2003第5期。 论尊严权,《人权研究》,2003年卷。 自由主义人权主体观批判,《人权研究》,2004年卷。 人权的正当性与良心理论,《文史哲》,2005年第3期。 LSS法案与马丁的生活写实,《法学家茶座》,2007年第6期。 国际法事例中的健康权保障,《学习与探索》,2008年第2期。 人・公民・世界公民:人权主体的流变与人权的制度保障,《政法论坛》,2008年第4期。 主要研究成果: 人权主体界说,《中国法学》,2001年第2期。 法律解释(笔谈),《法学研究》,2001年第2期。 法学教育改革的有益尝试----借鉴诊所式法学教育模式,《山东大学学报》,2001第6期。 论人权的主体,《人权研究》,2001年卷。 受教育权初探,《政法论坛》,2002年第3期。 On the Subjects of Human Rights,《中国法学》(英文版),2002年卷。 析受教育权平等,《山东大学学报》,2003第5期。 论尊严权,《人权研究》,2003年卷。 自由主义人权主体观批判,《人权研究》,2004年卷。 人权的正当性与良心理论,《文史哲》,2005年第3期。 LSS法案与马丁的生活写实,《法学家茶座》,2007年第6期。 国际法事例中的健康权保障,《学习与探索》,2008年第2期。 人・公民・世界公民:人权主体的流变与人权的制度保障,《政法论坛》,2008年第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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