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导师葛明珍:山东大学
| 姓 名 | 葛明珍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 所在院校 | 山东大学 | 所在院系 | 法学院 |
| 职称 | 副教授 | 招生专业 | |
| 研究领域 | 法学理论、人权原理、国际人权法、法律史 |
| 联系方式 | E-mail | 电 话 | 邮 编 | 250100 |
| 地 址 | 山东省济南市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法学院 |
葛明珍,1972年生,山东莱西人,1996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学术研究方向是法理学、宪政、人权理论与国际人权法、司法学、法律史。
葛明珍,1972年生,山东莱西人,1996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学术研究方向是法理学、宪政、人权理论与国际人权法、司法学、法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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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环球法律评论》、《法制史论丛》、《公法》、《人权研究》、《人权参考资料》、《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文集》等学术刊物上发表《罗隆基的人权理论》、《中国历史上的人权派及其人权理》、《中国历史上的人权派及人权运动》、《董必武同志与新中国的司法审判工作》、《法院的独立与责任》、《法院的独立及问责制》、《中国司法如何面对新世纪》、《改革的理性和逻辑来源于实践》、《电视法庭》、《法官与立法者:加强中的关系》、《法院的独立与责任》、《金融基本法的协调研究》、《优先选择的权利》等学术论文、译文。出版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其实施机制》、《法律的尊严》(合作翻译)等著作。曾多次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并主持一项部级项目。 在《环球法律评论》、《法制史论丛》、《公法》、《人权研究》、《人权参考资料》、《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文集》等学术刊物上发表《罗隆基的人权理论》、《中国历史上的人权派及其人权理》、《中国历史上的人权派及人权运动》、《董必武同志与新中国的司法审判工作》、《法院的独立与责任》、《法院的独立及问责制》、《中国司法如何面对新世纪》、《改革的理性和逻辑来源于实践》、《电视法庭》、《法官与立法者:加强中的关系》、《法院的独立与责任》、《金融基本法的协调研究》、《优先选择的权利》等学术论文、译文。出版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其实施机制》、《法律的尊严》(合作翻译)等著作。曾多次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并主持一项部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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