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2016考研破格复试办法
2016.04.07 16:19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和湖北省2016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大会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破格复试的基本条件

  1.申请破格复试仅限我校第一志愿考生。

  2.破格复试专业原则上为我校省级重点学科所属专业。

  3.参加破格复试的考生成绩与国家分数线的差距不超过5分。

  4.只能单破,不能双破。只能破格公共课(外语或政治),不破专业课。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开展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各环节具体工作。

  3.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各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科研、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党政负责人以及硕士生导师代表,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破格申报审批程序

  1.拟破格考生向研究生处招生办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后参加复试。

  2.复试合格后,考生带本人身份证来研招办填破格申报表,说明本人基本情况、破格理由,同时提交两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本校本专业专家的推荐信。

  3.破格申请由研究生处负责人、研究生分管领导和学校纪检负责同志分别审核签名后,报省招办审批。

  四、信息公开

  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将对破格复试条件、程序、复试名单及破格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研究生处

  20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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