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2016考研调剂信息
2016.03.24 14:20

  我院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专业学位(音乐、舞蹈)等专业的部分研究方向接收调剂生(接收调剂专业、研究方向及名额见附件)。

  一、调剂要求

  1.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各科目最低分数要求如下:

  政治理论 34分

  外 国 语 34分

  业务课一 90分

  业务课二 90分

  总 分 335分

  2.调入专业方向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每位考生只能申请调剂1个研究方向。

  5.申请调剂到我院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调剂服务系统履行调剂程序,请考生认真阅读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的调剂基本规则、操作流程等要求,并遵照执行。我院不受理其它任何形式的调剂申请。

  二、注意事项

  1.请仔细查看我院调剂公告中接收调剂的专业研究方向及缺额信息,凡在报名过程中没有选择研究方向或选择无调剂名额研究方向的报名无效,一律不予受理。

  2.接收调剂报名时间3月20日—24日,截止时间为3月24日下午16:00,届时我院将统一进行审核回复,请将报名志愿保留到3月24日,如中途更改志愿则视为放弃调剂至我院。

  3.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详见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复试录取方案。

  4.我院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调剂事宜。

  5.未尽事宜以我院《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发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勇

  电话:024-83910311

  传真:024-83951899

  邮箱:yyxyyz@163.com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四、我院监督举报电话为024-83910311、024-23892833、024-86981076,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接收调剂专业、研究方向及名额

院系所及代码专业及代码研究方向及代码缺额
001音乐学系130200音乐与舞蹈学15音乐美学1
002作曲系130200音乐与舞蹈学18和声学1
19复调音乐1
20音乐分析1
135101音乐25指挥2
26流行作曲1
007管弦系135101音乐35大提琴演奏1
36长笛演奏1
37双簧管演奏1
008民乐系135101音乐41箜篌演奏1
42扬琴演奏1
45板胡演奏1
49民族打击乐演奏1
013音乐舞蹈研究所130100艺术学理论56艺术美学1
57艺术管理2
58艺术批评1
59艺术文化学1
60音乐编辑学3
61音乐批评1
63东北古代音乐研究1
66东北舞蹈文化研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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