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第一批)
说明:以下内容安排仅限第一批参加复试考生。
一、参加复试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制冷及低温工程和热能工程专业自划线以上的考生
特别说明:我院制冷及低温工程自主划线分数为308分,热能工程自主划线分数300分。自划线专业自划线以上考生参加本专业复试合格但综合成绩排名较低,未列入拟录取计划者,可调剂至相近专业。
自划线以下的第一志愿上(国家)线考生,由我院安排至相近专业进行复试。
除自主划线专业,本院其他专业上(国家)线第一志愿及调剂考生的复试均安排在第二批,具体内容待通知。
二、笔试安排
1、时间:2016年3月23日上午8:30-9:30
2、地点:综合楼D区,具体笔试分组将提前张贴在第二办公楼一楼大厅
3、笔试内容:五选一(过程原理、透平机械原理、锅炉原理、制冷原理与装置、新能源科学技术)+综合
三、面试安排
1、时间:2015年3月23日上午10:00开始
2、地点:第一办公楼、第二办公楼,具体面试分组将提前张贴在第二办公楼一楼大厅
三、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往届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请携带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4、每位考生须提供体格检查表;
5、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6、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7、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
8、未通过网上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国外学历考生必须出具教留服的认证证明;凡不按要求提交验证证明、隐瞒学籍学历校验信息或提交虚假验证证明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以上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试时交复试小组审验,审验后复印件不再退还。材料不全者,不能参加复试。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