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指标分配
(一)学院总指标
| 学术型 | 学术型 总指标 | 学术型推免 已用指标 | 本次可用 学术型指标 |
| 199 | 53 | 146 | |
| 专业学位 | 专业学位 总指标 | 专业学位推免 已用指标 | 本次可用 专业学位指标 |
| 98 | 0 | 98 | |
| 合计 | 297 | 53 | 244 |
(二)二级学科学术型指标
| 学术型 | 学术型 总指标 | 学术型推免 已用指标 | 本次可用 学术型指标 |
| 199 | 53 | 146 | |
| 专业学位 | 专业学位 总指标 | 专业学位推免 已用指标 | 本次可用 专业学位指标 |
| 98 | 0 | 98 | |
| 合计 | 297 | 53 | 244 |
(三)二级学科专业学位指标
| 二级学科 | 专业学位 总指标 | 已招专业学位推免生 | 本次可用专 业学位指标 |
|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含生态学、生理学、气象学) | 19 | 0 | 19 |
| 作物遗传育种(含作物生物技术) | 36 | 0 | 36 |
| 植物病理学(含植物检疫与生物入侵病害检疫方向) | 15 | 0 | 15 |
|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含植物检疫与生物入侵害虫检疫方向) | 14 | 0 | 14 |
| 农药学 | 5 | 0 | 5 |
| 药用植物学 | 4 | 0 | 4 |
| 应用真菌学(微生物学) | 3 | 0 | 3 |
| 生物质能(含作物遗传育种专业能源作物方向) | 2 | 0 | 2 |
| 合计 | 98 | 0 | 98 |
注:专业学位指标不得用于学术型。
二、复试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人数的确定
各二级学科专业基本按照本次可用招生指标的120%-150%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如需接收调剂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公布信息为准。
(二)主要形式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英语水平。
(三)主要内容
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等综合素质,尤其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学术型考生从科教结合的角度考查专业知识功底和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考生从产学结合的角度考查学科知识广度和实践创业能力。
3.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安排见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法规执行。
三、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
1.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以下材料于复试前一天到主楼222植科院研究生教务办报到: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5)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发表文章或技能证书等
(6)复试费用100元/生(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复试考生每人收取复试费100元,用于复试录取工作)
2.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二)各二级学科专业复试安排及注意事项
按8个二级学科成立复试组,全面负责各二级学科复试、录取工作。各二级学科复试组,可组织集中复试或分小组复试,复试小组成员由本二级学科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二级学科负责人全面负责本二级学科复试工作,包括命制复试试题(试题在开考前属于绝密级)、复试小组成员、复试时间和地点的确定、指定1人负责英语语言能力测试、指定1名秘书负责复试记录等工作。
具体安排单列,见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植物科学技术学院网主页。
四、复试成绩与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复试应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
复试成绩=(专业考核笔试×40%)+(外语听说测试×20%)+(面试及实践考核×40%)
2.总成绩计算原则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二)录取原则
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015年学院暑期夏令营"优秀学员"。
(三)录取结果
学院复试结果、录取名单汇总上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录取结果并上报教育部,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五、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曹凑贵
副组长:刘克德
成员:朱正宁、魏友伯、姜道宏、黄见良、刘秋红、罗朝喜、张椿雨、彭少兵、王满囷、李建洪
秘书:许智勇、李志强
2.受理考生申诉联系方式
87283686,xzy@mail.hz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