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2016考研调剂信息
2016.03.17 16:06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校招考实际,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了我校调剂基本要求,相关内容如下: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二、调剂分数线

  1、学术学位:所有专业的学术学位均执行国家统一划定的二区招生单位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专业学位:

  1)临床医学:总分为290及以上,单科执行国家二区分数。

  2)口腔医学:总分及单科均执行国家统一划定的一区分数。

  3)公共卫生及药学:总分及单科均执行国家统一划定的二区分数。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参照少数民族照顾分数线执行。

  三、调剂申请与须知

  3月18日国家调剂系统正式开通之时,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一律在规定时限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提交调剂申请。谢绝以来访、递交纸质材料、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调剂申请。

  四、培养类型

  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药学院招收学术型与专业型,申请调剂考生务必在研招网调剂系统目录中,正确选定自己意向的培养类型(学术型或专业型)代码(如内科学的学术型代码为100201,专业型代码为105101),后续将以选定的培养类型参加调剂复试,且不作变更。

  五、调剂专业:具体见附件

  六、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

  欢迎符合调剂要求、有志于我校继续深造、品学兼优的考生申请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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