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研究生院珠海分院2016考研调剂方案
2016.03.10 17:12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2016年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数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领域内接收校内、外考生调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3、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是高水平高校,报考学科专业综合实力应不低于我校,本科就读学校也为高水平高校;

  4、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并同时达到我校相关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5、专业具体调剂条件:

专业名称调剂条件复试内容及形式(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复试科目及形式一致)
学科教学(思政)(1)第一志愿报考文学、经济、政治、历史、法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的学术型考生;(2)第一志愿报考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思政)的专业型考生。

除笔试内容不同外,其他项目相同:
(1)笔试(100分)学科教学(思政)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学科教学(数学)专业:数学教育基本知识理论;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专业综合基础知识。
(2)教学基本功考查(100分)考核相关专业的教学基本技能,面试过程中,首先进行抽题,考生抽到题目后针对题目进行8-10分钟的现场模拟教学试讲。
(3)面试(100分)专业面试(60%):相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 外语听力口语(40%)。

学科教学(数学)

本科就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或统计学(理科)专业的考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第一志愿报考基础数学、应用数学或概率统计等相关专业的学术型考生;
(2)第一志愿报考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数学)的专业型考生。

心理健康教育

(1)第一志愿报考教育学一级学科、心理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的学术型考生;
(2)第一志愿报考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型考生。

  二、调剂申请程序

  1、登录我校研究生院调剂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网址为http://zs.graduate.bnu.edu.cn/core/ucontent/page/ss_tjfs),填报后打印系统生成的《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生招生考试调剂复试审批表》,并签字后在申请截止日期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电子版发送至yjsc@bnuz.edu.cn。

  2、学院将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分数、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参加我院复试。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我院将在复试前电话通知。

  三、复试办法

专业名称截止时间报到时间/地点复试时间
学科教学(思政)3月17日下午5:00

3月19日下午2:00-4:00
地点:(北京)北师大教十楼125室

3月20日全天
地点:具体时间、地点报到时通知

学科教学(数学)
心理健康教育

3月21日下午2:00-4:00
地点:(珠海)北师大珠海分校乐育楼A座二楼

3月22日全天
地点:北师大珠海分校丽泽楼D409

  四、复试时提交以下材料

  1、复试费。复试时考生须向学院(部、系)缴纳100元复试费。

  2、资格审查。复试报到时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向报考学院(部、系)提交相应材料。材料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

  (3)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原件。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原件。

  五、录取规则

  1、复试内容各专业不同,考试分值不同,专业考试科目中200分的及格线是120分,150分的及格线是90分,100分的及格线是60分,专业课成绩、面试成绩不及格均不予录取。

  2、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调剂考生分专业单独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经调剂复试,学院拟录取的考生,还须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批,通过的才能被学校拟录取。

  4、复试结果会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提醒各位考生不要随意更改移动电话并保持畅通。

  六、其他

  被学校拟录取的调剂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校调剂考生,也包括本校内部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4月初)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七、咨询电话

  电话:1881045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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