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港澳台地区2016考研复试及录取工作公告
2016.03.10 16:05

  清华大学2016年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公告

  各位港、澳、台地区考生:

  2016年在“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中申请报考我校并交纳申请费的申请者名单(按报考院系所名称排序)【点击查看】。已完成网上申请或递交书面申请材料,但未交纳申请费的,视为无效申请,不在此名单之内。

  我校即将开始进行申请材料评阅工作,请考生确认书面申请材料已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报考院系,以便进行评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书面申请材料寄(送)报考院系的,视为放弃申请。

  通过材料评阅的考生将由报考院系通知复试,全校复试工作将在5月中旬前完成,被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寄发。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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