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天文系2016考研调剂信息
2016.03.09 16:43

  北京师范大学天文系2016硕士招生调剂方案

  一.基本条件:

  调剂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是高水平高校,报考学科专业综合实力应不低于我校,本科就读学校也为高水平高校;

  4、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并同时达到我校理学基本分数线(政治48 英语48 业务一75 业务二90 总分290)

  二、调剂申请程序

  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考生,本人登录“北师大硕士生招生调剂申请系统”(网址为http://zs.graduate.bnu.edu.cn/core/ucontent/page/ss_tjfs)中填写基本信息,打印《调剂复试申请表》并随其基本信息材料(报考院校、专业,毕业院校、专业,准考证号,初试科目及成绩、本科成绩单、个人简历等)于2016年3月14日前一同寄送至我系,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信箱zhangyang@bnu.edu.cn 其中报考外校的本校应届本科生无需寄送纸质材料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将个人基本信息材料(报考院校、专业,毕业院校、专业,准考证号,初试科目及成绩、本科成绩单、个人简历等)于2016年3月14日前发送至信箱zhangyang@bnu.edu.cn

  三、复试办法

  1、复试总分为150分,其中科研素质占70分、英语占50分、表达能力占30分;

  2、复试成绩须90分以上者,才有资格被录取;

  3、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

  四、录取办法

  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根据总成绩分专业单独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经调剂复试,学院拟录取的考生,还须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批,通过的才能被学校拟录取。

  五、其他

  被学校拟录取的调剂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校调剂考生,也包括本校内部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4月初)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统一录取、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联系电话:010-58807844 联系人:张阳

  北京师范大学天文系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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