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有关事项的规定
根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以下简称《复试录取办法》),现就我校硕士生招生复试和录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已公布(点击查看)。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是各学院复试程序、内容、范围、方式及拟录取办法的重要文本,请考生及时登录报考学院的网站查看复试相关要求和程序。
二、复试准备
复试确认:所有上线考生在3月8日—14日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点击进入)确认参加本次复试。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本次复试。
复试科目的更改:考生在3月8日—14日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复试科目的确认和更改。
三、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资格审查。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费:
标准:120元/人。缴费方式:网上支付(点击查看缴费办法)。
缴费时间:3月10日—19日。未按时在网上缴纳复试费的,不予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三)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 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须达到了425分以上)。
⑤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还需带退役士兵证。
(四)“在职方向”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考生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考生可提交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或者工作经历证明中须能证实考生本人业务优秀,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查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生凭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四、复试
(一)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有必要,学校将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复试时间:3月19日—23日。具体事项由学院安排。
(三)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专业综合复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等。
(四)复试专业课笔试
复试专业课分值:100分
时间:3月19日下午14:30—16:30
地点:南校区综合教学楼和教学中楼(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其中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课笔试80分,思想政治理论笔试20分,思想政治理论笔试由学院组织,考试时间为1小时。
(五)专业综合复试
时间:3月19日—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由学院安排。
专业综合复试总分分值140分,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语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由学院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中。
(六)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参加专业综合复试: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红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②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WSK、PETS等成绩单);
③获奖证书;
④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
⑤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⑥在职班考生还须提交反映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的相关材料;
⑦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七)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时间和地点由学院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