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16考研调剂信息
2016.03.08 12:06

  湖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校内调剂

  1.调剂需同时满足的条件: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已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和国家A类分数线;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程序:

  (1)3月14日前,拟接收调剂的学院制定公布调剂复试录取方案,根据一定比例控制接收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范围。

  (2)考生在本学院内申请调剂复试的,3月15日前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参加复试。

  考生跨学院申请参加调剂专业的复试,3月15日前通过研究生招生系统申请,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合格后推荐给接收调剂的学院参加复试。考生只能申请参加一个专业的调剂复试。一旦申请调剂将视为考生主动放弃所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复试资格。考生不再参加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必须参加申请调剂专业的笔试和面试。

  (3)3月17日,公布跨学院调剂复试名单。

  (4)3月19-23日,复试。

  (5)3月28日,拟录取名单公示。

  (6)所有参加跨专业调剂复试的考生,在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登录该系统完成网上调剂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校外调剂

  1.经济管理研究中心和隆平分院接受校外调剂,考生须符合条件:985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985高校,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且符合国家复试分数线。

  2.在教育部公布国家复试分数线后,对于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有关调剂程序和手续将另行说明。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