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2015年度“本硕连读”预选名单公示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重庆邮电大学本硕连读管理办法(试行)》(重邮〔2013〕320号)文件精神,各学院预选名单已经公示结束,公示期间学校选拔工作办公室未收到学生投诉。
经学校选拔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以下同学获得重庆邮电大学2015年度“本硕连读”预选资格,具体名单附后。
请各学院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度“本硕连读”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预选同学配备研究生导师,安排进入课题或团队,并在11月16日前将安排情况提交学校选拔工作办公室备案。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