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及奖助办法
(一)学费具体标准
学术学位硕士
(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硕士
(元/生/学年)
一般
学科 设计
学科 一般
专业 工商管理硕士
7000 8000 7000 34000
注: 设计学科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学生,学费为10000元/生/学年。
(二)奖助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我校在北京市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构建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及“三助”岗位津贴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在内的如下研究生奖助办法:
项 目 硕 士 备 注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 在读期间可参评
获奖一次
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8000元/生/年 二、三年级硕士生获奖评审比例:
一等奖10%、二等奖30%、三等奖60%。
二等奖5000元/生/年
三等奖3000元/生/年
4000元/生/年 一年级硕士生
不分等级
国家助学金 7000元/生/年 所有全日制研究生
(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优秀生源奖学金 10000元/生 “985”院校毕业
5000元/生 “211”院校毕业
5000元/生 初试总分高于A类考生复试线30分
5000元/推免生 “985”、“211”院校推免生执行“985”、“211”院校毕业标准
上述奖项合计 最高71000元/生 以三年制为例测算
最低31000元/生
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及助管) 面向全体研究生公开招聘,向获得聘任的研究生提供“三助”津贴。 1200元/月/岗
助学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生源地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指标与招生学科(专业)
2016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19个硕士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招生计划预计为635名,其中专业学位招生指标约为278名,以上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以国家下达的2016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我校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规模以及各学科(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包括招收非定向就业及定向就业硕士生两类。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外的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六)拟报考我校建筑学学科(081300)、建筑学专业(085100)、法学学科(030100)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030500)的考生,须按照我校2016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要求进行报名。
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