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2016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2015.10.13 11:16

  一、福建中医药大学2016年拟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http://yjsbnew.fjtcm.edu.cn/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申请条件

  1、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各学院复试录取时可根据需要提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其他要求。(考生可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相关公告)

  三、申请与选拔程序

  1.考生申请。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在9月28日—10月20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缴费并报考我校。

  2.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对推免生进行条件审核,择优确定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名单,并通知学生来校参加复试。

  3.复试。申请人来校参加面试和体检,面试将对申请人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着重考核考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择优录取。

  4.招生学院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接收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接收名单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四、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须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下材料均为1份,原件复试时查验,复印件按顺序左上角装订):

  1.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2.《福建中医药大学201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bnew.fjtcm.edu.cn/下载中心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3.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本科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福建中医药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

  申请人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信息,任何阶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申请材料由学生到我校复试时交给招生学院经办人。申请时提供的材料恕不退还。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未通过推免生服务系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2.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或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

  3.未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资格;

  4.政审不合格;

  5.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6.体检不合格。

  六、其他事宜

  1.报名时不区分研究方向,复试时再填报导师志愿,实行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

  2.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91-22861321,传真:0591-22861067;

  网址: http://yjsbnew.fjt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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