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16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0.09 16:32

  2016考研各院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点击进入招简专题)陆续发布,新东方在线考研及时为大家跟踪发布整合,帮助考生及时了解各院校专业考研招生简章、考研专业目录及考研参考书目,更好的复习。下面是重庆大学2016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重庆大学2016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重庆大学简介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学校地处国家西南工商业重镇、长江上游经济中心重庆直辖市,校园坐落在人文荟萃的文化名区沙坪坝区。

  重庆大学现设有博士后流动站2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覆盖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0个),另有博士二级授权的学位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1个(覆盖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1个),另有硕士二级授权的学位点4个。专业学位19种(含建筑学学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2个工程博士领域、26个工程硕士领域)。一级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国家重点学科17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14个,省部级一级重点学科37个、立项建设1个。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11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国家级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2个,国家基础课程教学基地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8个,其他省部级及各类研究基地180余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3个,教育部创新团队6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国防创新团队1个,重庆市高校创新团队15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基地(“111计划”)3个。

  热忱欢迎各界人士报考我校研究生。

  二、招生规模

  (一)招生规模

  2016年学校计划招收各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000余名(含推免生),《重庆大学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含推免生),待国家实际招生计划下达后该计划数可能有所微调。

  我校将于2015年10月25日左右在我校研招网(http://yz.cqu.edu.cn/)发布各学院、各专业2016年预录取推免生人数,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二)导师招生人数

  为保证培养质量,学校按专业、培养模式限制招生数量,严格控制导师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时不确定导师,按导师组集体指导,进入论文阶段后再确定具体导师。

  三、学位类型

  我校硕士学位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术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重在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每个类别的研究生报名条件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下同)。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满足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②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满足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②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045203]等五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②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045203],此五类专业学位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且学校原则上不安排宿舍。

  4、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除第3条中专业学位之外的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报考条件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相同。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须通过省教育厅推荐方可报考。

  3.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保证毕业后回该省定向地区就业;在职考生须保证毕业后回该省定向单位(原单位)就业。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条件

  我校将按国家政策和限额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学位,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五)“强军计划”报考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及以上,业务优秀,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现役军人,由所属军区推荐且为定向培养,其报考专业须为专业学位且不得更改录取。

  (六)单独考试人员报考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2、学术学位各学科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风景园林硕士4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3、考生所在单位与重庆大学签订有联合培养全日制研究生协议,且工作单位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一致。

  4、原单位同意在职定向培养。

  (七)接收推免生条件

  我校接收推免生办法及各招生二级单位的接收细则发布在重庆大学研招网(yz.cqu.edu.cn)上,请考生登录该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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