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2016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09.25 15:59

  2016考研各院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点击进入招简专题)陆续发布,新东方在线考研及时为大家跟踪发布整合,帮助考生及时了解各院校专业考研招生简章、考研专业目录及考研参考书目,更好的复习。下面是河北经贸大学2016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经贸大学2016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单位代码:11832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招生电话:0311-87657198 邮编:050061

  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js.heuet.edu.cn/ 

  学校概况

  河北经贸大学坐落在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占地3000余亩,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被誉为“花园式”校园。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培养经世致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现有教职工近2000人,专任教师近1100人,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管优秀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社科优秀青年专家等百余人。目前,学校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等国家级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30余项;有省级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37项,这些项目有效促进了优质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共享。

  学校拥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理论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经济法学、行政管理、伦理学、应用统计学)、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其中产业经济学为省级优秀重点学科;学校拥有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统计学、新闻传播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及公共管理)、52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5个自设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专业,有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MF)、保险硕士(MI)、公共管理硕士(MPA)、国际商务硕士(MIB)、资产评估硕士(MV)、应用统计硕士(M.A.S)、税务硕士(MT)、工程管理(MEM)、生物工程硕士等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新西兰、韩国、日本、尼泊尔等40多个国家的高等院校和其他教育机构长期保持合作与交流关系。

  欢迎报考我校!

  一、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拟招生计划、考试科目)

  我校201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见附件。也可录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点击查看: 专业目录

  注:

  1.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仅供参考,以国家最终下达的指标为准。

  2.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非法学)、工程管理外)均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规定和要求请点击查看:《河北经贸大学201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二、报考条件(若有变动,以国家规定为准)

  (一)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其中,报考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还须符合食品行业从业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