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起全面实施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招生改革
2015.09.15 09:48

  教育部网站9月14日发文指出,明年开始,招生单位可以自主划定本单位临床医学类考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全面实施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

  意见指出,在初试内容改革方面,全面加强临床医学职业素质考核,对考生的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医患沟通能力、医学伦理法规等基本职业素质方面进行考查;进一步强化临床技能考查,着重考查考生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等。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与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定位不同,差异明显。因此,此次改革的一大重要措施,就是将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和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考试科目分别设置。记者张晓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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