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办学单位之一。为更好地适应国际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要求,2011年,我校面向全国首次招收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双证MPA班)。
上海理工大学MPA教育重点围绕行政管理、公共财政与税收管理、城市与区域管理、交通管理、教育行政管理、科技事业管理、公共卫生管理、社会保障与社会事务、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社会风险与公共危机管理等几个公共管理领域展开。
上海理工大学本着“传播现代公共管理理念、造就卓越公共管理人才”的教育宗旨,通过教学与学科的共同发展,与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公共机构的合作,以及通过与美国、德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国交流,不断创新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培养模式,致力于为政府部门及其他公共机构培养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