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08.12 12:28

  2016考研各院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点击进入招简专题)陆续发布,新东方在线及时为大家跟踪发布整合,帮助考生及时了解各院校专业考研招生简章、考研专业目录及考研参考书目,更好的复习。下面是中科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科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16年,苏州纳米所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31人,最终录取研究生人数以国家下拨指标数为准。报考我所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将根据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虑,择优录取。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参加集中教学一年,第二年回所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论文答辩通过后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授予学位。另外,2016年我所计划招收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联合培养的专业学位硕士生30人,和上海大学联合培养的学术型硕士生35人,和上海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的学术型硕士生10人(可硕博连读),均从我所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含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ucas.ac.cn)。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报考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并按其要求填报。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我所时“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14430 中国科学院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然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调剂录取等均需使用。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凡请他人代办的,报考点一概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选择北京外报考点的考生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选择北京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88)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园区青年公寓6号楼(中关村东路80号)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或网报时生成打印的初试报考登记表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选择北京报考点的考生必须网上支付报名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报名费支付方式以当地报考点规定为准。

  3.报名注意事项

  (1)推荐免试生必须在2015年10月25日前,与我所完成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网上接收与拟录取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需进行现场确认,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2)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我所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均执行一区分数线。

  (4)网报和现场确认结束后,我所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我所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审查过程中发现虚假证件时,可扣留虚假证件。

  四、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2015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为准。

  3.初试科目:我所招生专业初试科目均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约7月末发布)。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等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中国科学院大学自行组织命题。

  五、复试

  1.我所依照考生初试成绩,一般按录取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1.2左右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时可能适当扩大差额比例。

  2.我所在复试前将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证件和报名材料再次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如有疑问的,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3.复试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和口语等考核内容。

  4.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七、录取

  我所按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时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不再进行就业派遣。非应届生的考生若录取为定向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我所暂不实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制度。

  八、学制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九、收费及待遇

  2016年将按照国家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的有关规定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收取:

  1.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硕士生8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2.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3.推荐免试为直博生的,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同时,我所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学习科研表现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中科院、研究所设立的各类奖学金。目前,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国家计划学历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设置为六个类别,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研究所奖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另外,我所对优秀新生设有“纳米新星”奖学金,最高奖励金额为3万元。

  十、硕博连读

  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按我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经考核后转为博士培养。培养年限为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进行硕博连读,但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博士研究生的普通招考。

  十一、直博生

  2016年我所可招收直博生。直博生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接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十二、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三、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地址及联系方式: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若水路 398号

  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研究生部

  邮 编:215123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512-62872676

  E-mail:yjsb@sinano.ac.cn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