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 招生名额
2016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50名,具体招生规模及各专业招生人数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实际上线考生数确定。
2. 学制年限
三年。
3. 招生类型
2016年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各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各专业招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月1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
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打印准考证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查询具体信息,并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五、初试
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专业初试科目:政治思想理论和英语一满分均为100分,西医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总分500分。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初试科目:政治思想理论和英语一满分均为100分,卫生综合科目(自命题)满分为300分,总分500分。
六、复试和录取
参见《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网址http://125.222.108.250/yjsjy/)
七、单位代码
沈阳医学院单位代码为10164。
学费和奖助学金
国家教育部规定由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新入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执行辽宁省相关文件收费标准。
学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奖励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奖学金体系:
1. 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3万/生;硕士2万/生,按国家相关规定统一评审。
2. 学业奖学金:科学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10%)奖励金额为8000元;二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30%)奖励金额为4000元;三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40%)奖励金额为2000元。
3. 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将获得一次性奖励。
4. 研究生新生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学生,减免一年学费。
(二)助学金体系:
1. 国家助学金:经考核合格录取并取得正式学籍的研究生按1000元/月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年发放10个月。
2. 三助助学金: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每月可获500至1500元助学津贴。
3. 国家助学贷款:依照相关国家规定执行。
4. 经济困难研究生基金:学校开辟绿色通道,支持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入学。
定向就业、在职攻读研究生不纳入本奖助体系;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学金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学校将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以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沈阳医学院研究生院
招生电话:(024)62214799,62215806
联系传真:(024)62214188
电子邮箱:symcxkjs@126.com
学校网址:www.symc.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125.222.108.250/yjsjy/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
邮编:110034
乘车路线
地铁:乘坐2号线到医学院站下车。
公交:沈阳站乘坐255路公交车、沈阳北站乘坐236路公交车到沈阳医学院站下车;沈阳市内还可乘坐131路、138路、141路、157路、175路、190路、290路、326路、381路、382路、363路公交车到沈阳医学院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