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解析:文物与博物馆硕士
2015.07.12 15:42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强解决文博行业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文博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系统掌握文物与博物馆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并胜任文博行业实际工作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

  3.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直接转化科技成果的能力。

  4.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对外交流,或掌握古代汉语以具备阅读古文献的能力。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一般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在职人员考生须具有3年以上文博行业或相关专业工作实践经历。

  入学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的统考或联考及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专业复试,主要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以及面试情况,并结合工作业绩与资历择优录取。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到3年。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跨专业考生因须补修基础课而可考虑适当延长学习年限。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用半年到1年的时间修读学位课程,完成全部课程修满学分者,进入第二阶段——实践实习并撰写学位论文。

  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到3年(最长可以延长至5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用1年到2年的时间修读学位课程,完成全部课程修满学分者,进入第二阶段——回原单位在职撰写学位论文。

  四、培养方式

  本专业学位培养方式须兼顾应届生和在职生的不同特点。

  对于缺乏实践经验的应届生,原则上应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偏重职业素养与技能的提高,宜采用职业实践经验与专业知识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从而使学生获得对口就业或创业的能力。

  对具有实践经验的在职生,原则上应以课程教学形式为主,宜采取前沿讲座、自主学习、问题讨论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强调学生的自学和反思能力,组织咨询辅导;注重专业眼光的扩展和新颖方法论应用的引导,从而使学生获得职业提升的能力。

  本专业学位培养过程宜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文博行业的专家。也可以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成立指导小组。

  五、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选修课。实行学分制,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24学分(课程学分计算方式:大于等于18课时为1学分)。具体学分设置如下:(一)公共课(4学分)

  1.外语(2学分)

  2.政治(2学分)

  (二)专业基础课(6学分)

  专业基础课应着重于提高学生的学科专业理论水平,汲取先进方法论的营养,加深专业知识、拓宽专业视野,提高学生发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三)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

  专业选修课程应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实践性强,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和个性发展空间。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来选修课程,由此使学生发展个性,进一步强化和提高在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学术活动与实践环节(共8学分)

  1.学术活动(2学分)

  在学期间参加本专业前沿讲座不少于10次。

  2.实践环节(6学分)

  本专业学位研究生需结合学位论文选题,采用集中实践或分段实践的方式,在文博单位或相关行业部门实习实践不少于6个月,实习结束后撰写实践总结报告,通过后获得相应的学分。

  说明:本培养方案修订稿仅仅是带有原则性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具体到各培养单位,应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和师资条件设置课程体系,而且对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须分别制定培养方案。

  六、学位论文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论文内容要与专业实践紧密结合,具有现实性和应用性,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报告、修复报告、规划设计、管理方案、产品研发、案例分析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重在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学位论文应与学术学位论文分类评阅。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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