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国人民公安大学MP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015.07.09 17:40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公安部直属的普通高等院校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创办于1948年7月,历经华北公安干部学校、中央公安干部学校、中央人民公安学院、中央政法干部学校等时期。1984年1月,改建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1998年2月,与原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合并,组成新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建校60多年来,为全国公安政法机关培养、输送了20余万名各级领导、业务骨干和专门人才,被誉为“共和国警官的摇篮”。

  学校设有公安学、公安技术等两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公共安全工程与技术交叉学科等4个北京市重点学科。有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公安学、心理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公安技术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警务、安全工程和公共管理等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为不断深化和拓展国际公安合作的广度与深度,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往和学术交流,与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土耳其、韩国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警察机构进行着密切的交流合作;与美国纽约城市大学、法国国家警官培训学院、俄罗斯联邦内政部莫斯科大学、德国警察大学、土耳其警察大学、乌兹别克斯坦内务部警察学院、韩国警察大学、越南人民警察学院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招收和培养外国警察留学生。

  学校坐落于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富的北京市西城区,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是治学读书的理想殿堂。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为全国公安机关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安全管理与公共安全政策分析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安全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我校2016年招收30名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公共管理专业硕士,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7月1日后出生);

  (四)本科毕业满3年,或高职高专毕业满5年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截至2016年7月1日)。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资格审查表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代码:125200。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5年10月,详见教育部公告或登录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查询。

  (三)报名方式

  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

  1.登录中国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限北京考点)、缴纳报名费。

  2.到报考点(限北京考点)确认报名信息、照相。

  (四)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五、考试安排

  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全国联考科目)。

  复试科目:管理理论综合、英语。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职高专、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博士、硕士)。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警官证原件。

  (四)《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须加盖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七、录取原则

  (一)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划定的总分和单科成绩标准。

  (二)按照我校的招生规模,以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

  (三)原则上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八、学制、学习形式

  学制3年,非全日制在职攻读,每学期集中授课6-8周。

  九、学历学位

  在校期间修满规定学分,毕业论文答辩获得通过,可获得我校颁发的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有关费用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公共管理专业的收费标准为:

  (一)学费:15000元/学年,3年共计45000元。

  (二)住宿费:900元/学年。

  (三)警用生活用品费:由本年中标生产厂家直接收取。

  十一、其它

  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如咨询研究生招生事宜,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校联系:

  (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邮政编码:100038

  (二)联系部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代码:10041

  (三)联系电话:010-83903832

  (四)网址: http://yzb.cppsu.edu.cn

  (五)电子邮箱:yzb_cppsu@sina.com

  欢迎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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