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导师介绍:王洪亮
2015.05.28 14:44

  导师的选择对于报考某些考研院校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在复试中有时起着决定作用。但也有为数不少的院校对导师选择是不做要求的。这些学校一般是录取后,通过师生相互间的了解,进行双向选择。新东方在线整理清华大学法学院相关导师介绍,希望能帮助同学们更好的选择!

清华大学法学院导师介绍:王洪亮

  ►个人简介

  王洪亮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

  ►工作履历

  2004年秋季于深圳研究生院为法律硕士讲授物权法课程

  2005年春季为法律硕士讲授合同法、非合同之债

  2005年春季为本科生讲授公共课——合同法

  2006年秋季为本科生讲授民法总论与外国民法(德国不当得利法)

  ►学术兼职

  2012-中国民法学会理事

  ►研究领域

  物权法、合同法、消费者保护法

  ►研究概况

  2007.9-2008.8德国弗赖堡大学访问学者

  2008.4-2008.5英国牛津大学比较法研究所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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