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的选择对于报考某些考研院校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在复试中有时起着决定作用。但也有为数不少的院校对导师选择是不做要求的。这些学校一般是录取后,通过师生相互间的了解,进行双向选择。新东方在线整理清华大学法学院相关导师介绍,希望能帮助同学们更好的选择!
清华大学法学院导师介绍:王洪亮
►个人简介
王洪亮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
►工作履历
2004年秋季于深圳研究生院为法律硕士讲授物权法课程
2005年春季为法律硕士讲授合同法、非合同之债
2005年春季为本科生讲授公共课——合同法
2006年秋季为本科生讲授民法总论与外国民法(德国不当得利法)
►学术兼职
2012-中国民法学会理事
►研究领域
物权法、合同法、消费者保护法
►研究概况
2007.9-2008.8德国弗赖堡大学访问学者
2008.4-2008.5英国牛津大学比较法研究所访问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