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导师介绍:王振民
2015.05.27 12:25

  导师的选择对于报考某些考研院校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在复试中有时起着决定作用。但也有为数不少的院校对导师选择是不做要求的。这些学校一般是录取后,通过师生相互间的了解,进行双向选择。新东方在线整理清华大学法学院相关导师介绍,希望能帮助同学们更好的选择!

清华大学法学院导师介绍:王振民

  ►个人简介

  王振民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

  ►教育背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和法学硕士、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其中1993-1995年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学习并进行研究工作、2000-2001年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做富布莱特(Fulbright)高访学者。

  ►工作履历

  1995年8月到清华大学工作,先后担任法律学系讲师、副教授、副系主任、法学院副院长。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

  ►学术兼职

  1、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

  3、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4、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

  5、香港澳门基本法研究会会长

  6、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

  7、全国台湾研究会常务理事

  8、2004年10月被“世界经济论坛(WorldEconomicForum)”选为其所属的“全球青年领袖论坛(The Forum of Young Global Leaders)”成员

  9、2004年、2009年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10、2006年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11、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2、2008年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13、2011年被湖南省委、省政府聘任为湖南省法律顾问

  14、2013年3月当选美国法律学会(American Law Institute)会员(member)

  ►研究领域

  宪法学、行政法学、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奖励与荣誉

  两次获得“清华之友──优秀青年教师奖励金”一等奖

  1999年9月被评为北京市优秀青年法学家

  2006年2月被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北京大学、中国教育电视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中华英才》半月刊社九家机构评为2005年度“全国十大英才”之“新锐英才”

  清华大学2005年度“学术新人奖”

  2006年入选北京市培养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

  2007年获得北京市“五四奖章”标兵称号

  2008年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010年北京市先进工作者

  2010年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学术成果在中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60多篇

  ►著作

  1.《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一种法治结构的解析》,独著,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

  2.《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独著,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

  3.主编:《新中国60年?学界回眸:法治建设卷》,北京出版社,2010年

  4.主编:《鸿迹:纪念法学家端木正教授》,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

  5.主编:《君子务本——怀念清华大学法学院何美欢老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情词典》“法律”部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