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林学与园艺学院2015年复试细则
2015.04.16 15:39

  根据校研究生处《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保证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顺利开展,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制定细则如下:

  一、复试和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

  2、本次复试和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新疆农业大学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中的要求进行。

  二、复试和录取工作组织保障

  复试具体工作由我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负责,成立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办法和指导录取工作。复试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阿地力·沙塔尔

  成员:潘存德、高杰、王振锡

  三、复试资格审查

  按照学校要求,对考生复试及录取期间身份及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备案。复试前考生应出示以下材料:

  1、准考证及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考生信息表;

  4、毕业证(应届生带学生证)、学士学位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6、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明(学籍)认证报告。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相关要求

  1、今年我院理学硕士成绩录取分数线为265分;农学硕士成绩录取分数线为245分,工学硕士成绩录取分数线为270分;专业硕士录取分数线为245分,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2、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新疆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专业课考试、英语笔试和综合面试三部分组成。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虑到跨专业学生较多,短时间内完成专业课复习并通过考试难度较大,学院决定专业课笔试科目均采取开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英语笔试水平与四级相当,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思维敏捷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科研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应用水平、人文素养以及心理承受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六、复试时间和地点:首批复试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23日全天,复试安排详见附件1。

  林学与园艺学院研究生秘书工作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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