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软件学院2015年复试及资格审核内容
2015.04.16 15:18

  1.复试原则:

  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公开;

  2.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审核时,所有资格审核材料学院审核原件,留存三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完成后考生本人保存。

  (2)、复试前资格审核材料:

  (一)在复试阶段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核。审查内容:(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①准考证原件②学历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原件,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12年9月1日前颁发。);③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2)以同等学历资格报考者必须持有:①已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证书原件(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的同等学历考生,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应在2010年9月1日前颁发;报考其他专业的同等学历考生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应在2013年9月1日前颁发);②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5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需提供有效成绩证明);③其它同(1)。(3)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少数民族考生还需提供HSK或MHK等级证书。(4)政治审查表: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或新疆大学软件学院网站下载,复试时一并带来。(5)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还必须再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3.复试内容:

  专业知识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及基础知识测试;综合情况面试。具体复试科目请参照《新疆大学软件学院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加试科目》。

  非外语专业考生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及基础知识测试,由各学院组织进行。外语专业考生的第二外国语的听力、口语测试及基础知识测试由外国语学院自行组织。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必须另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4.注意事项:

  (1)、不能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的考生在正式录取前,其所在单位或本人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关协议书。

  (2)、符合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分数线的少数民族历届考生按国家要求在正式录取前需签订相关协议书。

  (3)、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2到1∶1.5。

  (4)、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注: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院按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或QQ通知考生,如考生已更换电话请主动与学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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