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语言与语言教育中心2015年复试方案
2015.04.10 15:11

  一、组织机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邢福义;成员:汪国胜、匡鹏飞。

  (二)复试小组

  组长:汪国胜;成员:匡鹏飞、谢晓明、姚双云、苏俊波、罗进军(兼秘书)。

  (三)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匡鹏飞;成员:罗进军、史琪。

  (四)复试督查工作小组

  组长:邢福义;成员:汪国胜、罗进军。

  举报邮箱jjl@mail.ccnu.edu.cn;举报电话027-67865617。

  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邮编430079)。

  受理考生申诉人员:罗进军。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

  (1)科学学位类:“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总分386分;“汉语言文字学”总分345分;“对外汉语教学”总分353分。

  (2)专业学位类:“汉语国际教育”总分355分。

  (二)复试原则

  1.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1.笔试: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间1.5小时。

  2.外语:测试听力和口语,参照《华中师大研究生复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实施办法》进行。

  3.面试:测试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由各复试老师分别打分后计算平均分。

  同等学力考生及跨专业考生需加试“现代汉语”和“语言学概论”。试卷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考试时间为2.5小时。

  (四)成绩计算

  1.专业笔试、外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的成绩均为100分,分别按权重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40%,外语占30%,面试占3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2015年3月28-29日。

  (1)3月28日上午8:00-下午3:30:综合面试。

  (2)3月28日下午3:30-5:00:专业笔试。

  (3)3月28日晚上7:00-9:30: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

  (4)3月29日上午8:00-9:00:外语听力;上午9:00-下午6:00:外语口语测试。

  2.复试地点:语言研究所(国际文化交流园区1号楼4楼)

  (六)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

  1.招生计划:科学学位生“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16名,“汉语言文字学”9名,“对外汉语教学”10名,专业学位生“汉语国际教育”28名,均含推免生。

  2.录取办法:按总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

  (七)其他事项

  1.凡成绩达到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复试考生需于3月27日(上午8:30-下午5:30)到语言研究所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3.考生报到时,需交复试费10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及跨专业考生,需交加试费100元/人。

  4.考生可于3月27-29日去校医院体检。

  5.受理考生申诉人员:罗进军;受诉电话:027-67865617。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待审材料:

应届生

往届生

准考证

身份证

学生证

在读证明

成绩单

政治审查表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准考证

身份证

毕业证

学位证

成绩单

政治审查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待缴材料:

应届生

往届生

准考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

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

成绩单原件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政治审查表

准考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毕业证复印件

学位证复印件

成绩单原件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政治审查表

  注:

  第一,待缴材料请按顺序装订好,复试报到时交给资格审查小组。

  第二,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

  语言研究所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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