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15年考研复试细则
2015.04.10 15:01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将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程全面负责整个复试工作,处理各种复试工作中的突发问题,确保复试工作正常、平稳、有序进行。

  2、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专业硕士导师组组长及相关教师组成。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依据复试细则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3、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4、受理考生申诉人员:雷万鹏,受诉电话:027-67866085。

  谢耀辉,受诉电话:027-67867249(成人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

  三、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招生计划(含推免生)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040101

教育学原理

336↑

50↑

50↑

132

 

12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348↑

50↑

50↑

132

 

18(3)

040103

教育史

332↑

50↑

50↑

132

 

7

040104

比较教育学

344↑

50↑

50↑

132

 

6

040105

学前教育学

340↑

50↑

50↑

132

 

8

040106

高等教育学

335↑

50↑

50↑

132

 

10

040107

成人教育学

320

44

44

132

 

2

040108

职业技术教育学

320

44

44

132

 

2

040109

特殊教育学

333↑

50↑

50↑

132

 

6

0401Z2

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

320

44

44

132

 

4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342↑

46

46

90↑

90↑

12(1)

045101

教育管理

320

44

44

75↑

75↑

18

045115

小学教育

365↑

50↑

50↑

100↑

100↑

12

045118

学前教育

359↑

44

44

100↑

100↑

13

 

  四、复试名单(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附件:复试名单(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五、具体程序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所有复试考生)

  1、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28日上午8:30至11:30。

  2、报到及资格审查地点:华中师范大学田家炳楼J502室。

  3、缴费:报到时每位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不论是否录取复试费一概不退还。

  4、报到时,考生须提交下述材料:

  (1)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生:需要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院系按准考证号顺序编号留存,待全国录取检查时备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以及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若发现在读大三学生,不准其参加复试)。

  (3)同等学力考生(指大学专科毕业两年以上、本科结业、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大专生(本科结业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4)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盖有红章的大学或者专科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5)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

  (6)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考生单位所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交给院系进行政审。

  以上材料均须核验原件,交打印件及复印件(成绩单须交原件),打印件及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②准考证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复印件。(往届生)

  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生)

  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生)

  ⑥本科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往届生都需要。(加盖公章)

  ⑦本科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加盖公章)(应届生)

  ⑧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⑨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质的各种背景材料。

  (二)笔试:

  1、复试科目:

  (1)教育研究方法

  (2)教育理论与实践问题

  2、时间、地点

  学术型:2015年3月28日下午14:00-15:00(教育研究方法)

  2015年3月28日下午15:30-16:30(教育理论与实践问题)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9号教学楼9301、9401教室

  笔试科目不提供参考书目

  (三)面试:

  时间:2015年3月29日上午8:30至12:00。

  各专业具体地点面试当日见院内公告

  (五)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时间:2015年3月29日下午14:30至17:30

  具体地点测试当日见院内公告

  六、复试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其中专业考核笔试占40%,综合面试占3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3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3、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以量化指标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时间:见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所有复试事项以公布方案为准,不接受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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