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录取工作,根据研究生院有关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考生携带物品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往届生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4)除军校应届生外,往届生带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带学籍认证报告。无法在学信网打印认证报告的,需出具教育部指定机构开具的纸质认证报告。
(5)军队在职干部须提供所在单位师级干部部门同意读研的书面证明;军校应届生和国防生须经所在院校或选培办同意,并出具可不参加分配直接读研的书面证明材料,对报考专业有限制的需进行说明(未说明者默认无限制)新参军的地方应届生须提供本科录取名册(原件复印件,内容清晰,盖出具单位印章)
(6)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相片2张。
(7)一定量现金备用。
(8)其它考生认为对复试有帮助的材料,如成绩单、本人自述、获奖证书等。
二、复试安排
根据2015年招生形势及国家、军队分数线情况,安排复试环节,具体包括:
1、组织召开复试说明会
内容:学院教务召集全体考生讲解复试有关要求和安排,提醒考生复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回答考生提出的问题。
时间:3月26日上午8:30-9:00
参加人员:全体考生
2、考生资格审查
内容:此项工作由研究生院招生处统一安排和组织,根据学校要求,对复试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准录取。
时间:3月26日上午9:00-12:00
参加人员:校外考生
注意:资格审查地点为02教学楼三楼08房间。另,我校军人应届学员资格审查经研究生院招生处授权,由学员大队统一组织实施。
3、专家面试
内容:根据考生类别及学生情况学院成立面试专家组,分别负责军校应届考生和其他类考生的面试工作,每个面试小组由5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组成,面试专家组组长由正高职博士生导师担任。专家组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通过考生自述、专家提问等环节对学生进行考察,最终给出评分,本校应届军人考生专家面试总分为35分,报考地方研究生专家面试总分为160分。面试情况由面试专家组秘书记录并请全体专家在面试情况记录表上签字。
时间:3月26日下午14:30开始
参加人员:全体考生
注意:面试的内容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英语口语测试,内容包括(1)阅读英语材料并翻译,回答专家英语提问;(2)(用中文)应届考生汇报本科学习、毕业设计等情况,在职考生汇报目前自己在单位的工作情况;自己在攻读硕士期间的专业发展意向等。第二部分为复试小组提问,由考生回答问题。
4、政审
内容:政审由学院政治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有无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是否服从毕业分配、能否适应部队生活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完毕由面试专家组在面试政审表上签名并给出政审意见。
时间:3月26日下午14:30开始
参加人员:全体考生
注意:专家面试和政审交叉进行,政审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校外地方考生均需出具无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证明(学校保卫处出具)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出具)。校外军队考生该两项证明由政治部门统一出具。
5、体检
内容:由学校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教务负责通知全体复试考生并协助医院做好体检前的说明工作。对录取为军人硕士研究生体检标准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对录取为地方硕士研究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时要求校外考生带齐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由带队干部统一带队去校医院体检,体检完毕自行离开。校内考生由学员队统一安排带队到校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录取。
时间:3月27日上午
参加人员:校外考生
注意:校外考生带齐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于27日早上7:30去校医院体检(先到医院六楼领表,然后到一楼缴费,进行体检),体检完毕自行离开。校内考生体检另行通知。
6、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
内容: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总分为100分。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的听说、阅读能力测试,其中听力测试按照30分钟组织,考生根据听到的内容在试卷上给出答案,学院教务负责组织评卷,听力测试占10分。口语测试安排在面试中间进行,考生根据专家组的提问,回答相关问题,专家组根据考生回答的情况,给出相应得分,此部分占10分。专业课笔试根据考生在选报专业时所选的复试科目组织命题和考试,考试时间为1.5-2小时,满分为80分。
时间:3月27日下午14:30-17:30,其中,14:30-15:00进行英语听力测试,15:00-17:00进行专业课笔试
参加人员:全体考生
注意:考试前15分钟入场完毕,携带本人证件,注意考场纪律。
7、复试结果的使用
在复试过程中,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复试总分为250分,占复试和初试总分之和为33%,其中本校应届考生复试成绩组成如下:笔试90分(专业课80分、英语听力10分),面试35分(英语口语10分、综合25分),综合考核125分(必修课平均成绩100分、学科竞赛15分、军政素质10分);非本校应届考生笔试90分(专业课80分、英语听力10分)面试160分(英语口语10分、综合150分)。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综合考生复试和初试情况,对考生给出录取意见。
三、复试有关要求
1、按要求做好复试各环节工作,科学合理组织复试,通过复试对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价。
2、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管理,对试题的命制、印刷、保管以及考试的组织要严格按照《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考务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3、整个复试过程要全面体现公开、正、公平以及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