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级硕士研究生入学录取工作,根据学校研究生院有关通知要求,依据年度招生工作计划和生源报考及调剂情况,结合国家、军队分数线,将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召开复试工作说明会
内容:学院教务召集全体考生讲解复试有关要求和安排,提醒考生复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回答考生提出的问题。
时间:2015年3月25日15:00~17:30
地点:101教学楼109教室
人员:所有校外考生(校内考生由学员队具体组织)
二、考生资格审查
内容:研究生院招生处统一安排和组织,对复试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准录取。
时间:3月26日全天
地点:102教学楼三楼08房间研究生招生报名点
人员:所有校外考生(地方考生、国防生和军队在职干部)
说明: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往届生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4)除军校应届生外,往届生带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带学籍认证报告。无法在学信网打印认证报告的,需出具教育部指定机构开具的纸质认证报告。
(5)军队在职干部须提供所在单位师级干部部门同意读研的书面证明;军校应届生和国防生须经所在院校或选培办同意,并出具可不参加分配直接读研的书面证明材料,对报考专业有限制的需进行说明(未说明者默认无限制);新参军的地方应届生须提供本科录取名册(原件复印件,内容清晰,盖出具单位印章)。
(6)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相片2张。
(7)一定量现金备用。
(8)其它考生认为对复试有帮助的材料,如成绩单、本人自述、获奖证书等。
我校军人应届学员资格审查经研究生院招生处授权,由学员大队统一组织实施。
三、体检
内容:由学校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教务负责通知全体复试考生并协助医院做好体检前的说明工作。对录取为军人硕士研究生体检标准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对录取为地方硕士研究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时要求校外考生带齐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由学生自行前往去校医院体检,体检完毕自行离开。校内考生由学员队统一安排带队,携带学员证以及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到校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录取。
时间:校外考生3月26日上午
校内考生3月27日上午
地点:校医院体检中心6楼
人员:全体考生
说明:体检费用自理。
四、专业课笔试(100分)
内容:根据考生在选报专业时所选的复试科目组织命题和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时间:3月26日(周四)19:00—21:00
地点:103教学楼106教室
人员:全体考生
注意:考试前15分钟入场完毕,带齐证件,严守考场纪律。
五、综合面试(150分)
内容:综合面试实施大专家组面试制度。对于同一招生类别的考生,专业综合面试由同一面试专家组进行面试。面试专家组全部为研究生导师,且来自不同导师组,人数至少7人。外语能力测试安排在综合面试环节中。专家组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通过考生自述、专家提问等环节对学生进行考察,最终给出评分,专家面试总分为150分。面试情况由面试专家组秘书记录并请全体专家在面试情况记录表上签字。
时间:校外考生3月26、27日,校内考生3月28日
人员:全体考生
说明:综合面试重点考核考生对本科期间所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专业课学习和实践情况,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六、政治审查
内容:政审由学院政治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政审组由政治工作办公室和学员大队从事政治工作的人员担任,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有无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是否服从毕业分配、能否适应部队生活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完毕由面试专家组在面试政审表上签名并给出政审意见。
时间:3月26日8:00—12:00,14:30—17:30
地点:航天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员大队会议室
人员:所有校外考生(校内考生由学员队统一组织实施)
注意:校外考生资格审查、综合面试和政审交叉进行,政审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七、复试结果的使用
在复试过程中,体检、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复试总分为250分,其中包括专业笔试100分,综合面试150分,占复试和初试总分之和的三分之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学科专业特点,综合考生复试和初试情况,给出拟录取意见,上报学校审批后确定。
航天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航天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时间安排表
制表单位:航天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人:李人杰
联系电话:0731-84573119
制表时间:2015年3月24日
序号 | 时间 | 项目 | 地点 | 备注 |
1 | 3月25日(周三) | 1、报到登记、相关信息核实 | 101教学楼109教室 | 本校军人应届考生由学员队干部统一组织报到;其他考生个人自行报道 |
2 | 3月25日晚19:00 | 1、讲解复试有关要求和安排 | 101教学楼109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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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月26日(周四)全天 | 地方调剂考生、地方应届生、国防生、军队在职考生资格审查 | 102教学楼3楼08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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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月26日(周四)上午 | 校外考生(地方生,国防生、军队在职考生体检) | 校医院六楼体检中心 | 7:30空腹验肝功、常规体检 |
5 | 3月26日(周四) | 地方生,国防生、军队在职考生专业综合面试 | 详见25日报到时现场公告 | 详见25日报到时现场公告 |
6 | 3月26日(周四) | 地方生,国防生、军队在职考生思想政治考核 | 学员大队会议室 | 由学院政治工作办公室负责 |
7 | 3月26日(周四) | 所有考生进行复制专业课笔试 | 103教学楼106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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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月27日(周五)上午 | 本校军人应届考生体检 | 校医院六楼体检中心 | 7:30空腹验肝功、常规体检 |
9 | 3月27日(周五) | 地方不参军考生参加各导师组面试 | 详见25日报到时现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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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3月28日(周六) | 本校军人应届考生专业综合面试 | 详见25日报到时现场公告 | 分组名单另行通知 |
11 | 3月28日(周六) | 本校军人应届考生政治审查 |
| 由学院政治办公室负责,学员队具体实施 |
备注:1、统考初试总成绩500分,复试总成绩250分(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50分),总成绩750分
2、考生参加所有测试或测评时,均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
3、复试时间安排如有改变,则以短信形式通知各位考生。
4、复试分组及名单另行通知,另复试时间如有变动将以短信或者电话形式通知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