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5复试流程
2015.04.08 16:25

  根据《武汉轻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和《经济与管理学院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及细则》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流程以便考生及时参加复试。

  一、复试环节及流程

  1、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分资格复核、专业课笔试和面试三个环节。其中面试包括外国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面试;

  2、复试考生请于3月24日早上8.30到校参加复试。具体要求请查看研究生工作处网站:http://yjsc.whpu.edu.cn/list.asp?ClassID=4。

  3、考生在完成以上环节的基础上,于12:40前到达专业课笔试考点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开考半小时后才可交卷;

  4、考生完成专业课笔试后应前往面试候考区排序(排序依据考生进入候考区的先后次序进行),并在面试引导员指引下前往面试地点进行综合面试,其中包含外国语能力测试;

  5、以上复试全部环节完成后,考生须前往文管楼521室进行登记确认,凡因未登记确认导致可能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具体时间和地点

  1、专业课笔试:

时  间

地  点

适用专业

考试科目

3月24日13:00

文管楼408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

现代企业管理

3月24日13:00

会计学(120201)

会计学原理

3月24日13:00

企业管理(120202)

现代企业管理

3月24日13:00

旅游管理(120203)

现代企业管理

3月24日13:00

技术经济与管理(120204)

现代企业管理

3月24日13:00

文管楼409

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

发展经济学

  2、综合面试:

时  间

地  点

专  业

面试组成员

3月24日15:00

物流管理系教研室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

专业面试官

(5名)

记录员

(1名)

3月24日15:00

会计学(120201)

3月24日15:00

企业管理(120202)

3月24日15:00

旅游管理(120203)

3月24日15:00

技术经济与管理(120204)

3月24日15:00

会计学系教研室

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

专业面试官

(5名)

记录员

(1名)

3月24日15:00

工商管理系教研室

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

专业面试官

(5名)

记录员

(1名)

  3、同等学力加试:

时  间

地  点

适用专业

考试科目

3月25日9:00

文管楼411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

①微观经济学

②技术经济学

3月25日9:00

会计学(120201)

3月25日9:00

企业管理(120202)

3月25日9:00

旅游管理(120203)

3月25日9:00

技术经济与管理(120204)

3月25日9:00

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

①农业经济学

②农村社会学

  4、面试候考区:

候考区名称

候考地点

引导员

综合面试候考区

文管楼403

候考引导员

(2名)

综合面试候考区

文管楼404

  三、复试结果公布

  复试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武汉轻工大学网上公示复试结果,学院不再重复公示。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先参加专业课笔试,再进行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于3月25日上午进行,未经允许考生不得擅自变动复试环节顺序,否则复试成绩无效;

  2、考生须根据学院安排,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否则复试成绩无效;

  3、考生按规定填写相关复试材料,保证资料真实可靠,并在复试结束后将有关材料提交学院。未提交或提交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复试成绩;

  4、考生进行专业课笔试和同等学力加试时应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和其他电子设备入场,对在考试中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其他电子设备的、存在夹带与考试有关资料的、传抄试卷等舞弊行为的考生,其考试科目成绩作废并取消复试资格。

  五、监督与申诉

  学院设立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投诉电话,负责接待考生申诉,相关申诉须书面形式实名制方可受理。

  申诉电话:027-85306457

  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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