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已经按照复试办法汇总计算完毕,现将复试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十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4月13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鸿远楼607室)提出复议,逾期不再受理。
请拟录取考生做好以下工作:
一、调剂考生:
在中国研招网的调剂系统,按照时间要求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调档政审
1、往届生和外校应届生:
我校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发出《调档函》,审查档案以备正式录取。邮寄地址为考生报名时填写的联系地址,请收到后按照时间要求将人事档案邮寄至我校,邮寄方式为邮政机要或邮政快递EMS,其余方式恕不接收。
外校应届生可先邮寄“暂缓邮寄档案证明”或高中期间档案,待毕业整理完毕后再邮寄本校。
2、本校应届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直接从就业部门调取。
三、定向协议
需要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请在4月15日当天前来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非定向就业。
地址:山东淄博张周路12号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55049
电话:0533-2782143
联系: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