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2015年复试办法
2015.04.08 13:52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着力提高录取选拔质量,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报到时间及程序

  (1)体检时间:3月23-24日(地点:仙林校区体育中心,时间:9:00-16:30),考生自行在招生系统中打印体检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仙林校区校医院缴纳体检费,参加体检。

  (2)资格审核:3月24日(9:00-16:30)考生先到仙林校区体育中心接受复试资格审核,请考生提前网上支付复试费(具体要求见研究生院安排)。

  (3)考生院系报到时间:3月24日(9:00-16:30)考生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学校研究生院《资格审查流程表》到北区地科院309办公室报到。

  二、复试内容

  (一)专业课笔试科目考试:

  1.复试考试科目:各专业详见招生简章

  2.专业课笔试科目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

  时间:3月25日上午9:00-12:00;

  地点:北区教学楼303教室: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

  北区教学楼315教室: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北区教学楼101教室:环境地理学、海洋地理学、环境地理遥感、环境科学、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旅游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

  (二)面试(含专业面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面试是为了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具有创新精神等,面试由学院复试小组组织进行;

  面试时间:3月25日下午-3月26日全天(具体安排报到时详见院系通知)

  三、成绩计算

  复试中无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学科(专业或方向):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60%+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20%+专业面试成绩(总分100分)×15%+外语听力、口语成绩(满分100分)×5%

  四、拟录取的基本要求

  (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70分。

  (2)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学科(专业),其实践考核成绩低于60分。

  (4)复试外语听力、口语成绩低于50分。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6)未确认待录取的校外调剂考生。

  (7)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

  五、学院研究生办联系电话:025-8589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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